「逃犯條例」是因為前些日子有對香港情侶來台,男生涉嫌殺了女友棄屍逃回香港,因為台灣跟香港沒有引渡條例,而使兇手逍遙法外。於是香港有人提議制定「逃犯條例」,讓犯了罪逃亡香港的人可以引渡回台灣、澳門、中國。後來有人擔憂以後中國可以到香港引渡政治犯,所以有了「反送中」。送哪都可以,就是不能送中。西九站那塊,西九龍高鐵站獲益最大的應該是香港人民,香港人可以就近使用中國高鐵系統。中國高鐵建設香港沒出錢,香港高鐵站建設費用由香港出,我覺得沒毛病。況且高鐵站由港鐵公司經營,賺錢獲利也是香港政府收走,租金要算1000元、還是1000萬元,不都是進香港政府口袋?
邪惡小多 wrote:「逃犯條例」是因為...(恕刪) 後來有人擔憂以後中國可以到香港引渡政治犯,所以有了「反送中」。送哪都可以,就是不能送中。但是他們說是為了引渡到德國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呢!好讓眼中釘們無所遁形!西九站那塊,西九龍高鐵站獲益最大的應該是香港人民,香港人可以就近使用中國高鐵系統。但我朋友說他們被迫跟大陸這麼close覺得很無言。中國高鐵建設香港沒出錢,香港高鐵站建設費用由香港出,我覺得沒毛病。看你這樣說,是否沒看清楚圖表?深圳灣口岸的土地開發及口岸設施費用42億港元是香港出資的唷!況且高鐵站由港鐵公司經營,賺錢獲利也是香港政府收走,租金要算1000元、還是1000萬元,不都是進香港政府口袋你這樣說也太天真了吧?香港政府的錢不是靠民眾繳稅來的嗎?你覺得香港政府只收象徵性的1000元租金,民眾會爽?那些建設費土地費都是民眾的血汗錢啊~舉例來說,如果今天你的蓋了房子,你也幫隔壁鄰居出錢蓋了房子,他一毛都不需付出卻擁有土地房屋權狀,還說一樓當店面要一起開店,一個月你要給他50萬分紅,而他一個月給你1000元分紅,請問有啥感覺呢?以上只是就事論事,有理有據。
深圳灣口岸是巴士客貨轉運口岸,基本上跟西九(高鐵)一樣的意思。差別在於深圳灣在中國境內、西九在香港境內,建設費都由香港出。深圳灣占了中國土地,口岸內實行香港法律,經營管理是中國的公司。西九站本來就在香港的地上,經營管理的也是自己的港鐵公司,香港政府收一億租金好了,經營西九站的港鐵公司賺不回這麼多,不賺錢、年終沒股利返股東(香港政府),甚至虧錢,香港政府要補貼港鐵公司...這樣有讓香港朋友比較開心嗎?
既然因为和深圳很近而不爽,这种心态可以看出这是什么心态?香港是属于中国的特区,居然连个刑事引渡条例都反对!引渡是相互的啊,那以后大陆人在香港犯罪之后讨回大陆,大陆不给你引渡,香港人做何感想?是不是到时候要上街抗议大陆丫霸?这些人估计条例都没看过,更不知道具体内容,就为反中而反,其实真的脑子坏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