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人團制度還是搞不懂,看它的說明兩個條件不就互相對立了嗎?

美國開國元勳認為,直接選舉讓多數人完全凌駕於少數,即使差距很小或是選出的對象很荒謬也一樣,選舉人制度最初就是想保障正副總統人選不會流於民粹。
 
1. 該制度最初的用意在於,當時文盲多,一般民眾知識水準有限,因此需要由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仕紳、知識水準較高者,俱有分析能力,代表大眾,選出國家元首。
 
2. 各州選舉人團會照選民的意志投票。
 
假設被選出為選舉人團的人覺得選民投的是錯的,分析後覺得應該要投另一位才對,卻變成失信選舉人,
 
既然選舉人團不能照自己分析出來的投,結果都是要看該州的選民意願,那這樣民眾不就自己投就好啦。
 

而且選票上也有各候選人的名字,反正最後還是要統計的,為何還要過選舉人間接投票?還會出現得票數高,卻落選的狀況。

 選舉人團制度問題
 



因為地太大人太多計票不易,但不是算出得票數了?
選舉人團制度問題


怕大州投票人數吃定小州人數的不公平狀況,那贏者全拿不也是很不公平的狀況嗎?
chiqq wrote:
是說怕結果大州投票人數吃定小州人數的不公平狀況,那贏者全拿不也是很不公平的狀況嗎?

現在選舉人團制主要功能是平衡大小州的影響力,
小州會得到比人口比例多一些的代表票,
人口越少的州越明顯,
美國是聯邦制,要顧及各個州的權利...........
cckm wrote:
現在選舉人團制主要功(恕刪)

关键点在于,赢者通吃 很不合理。
他們的選法我也是看好久才懂
cckm wrote:
現在選舉人團制主要功能是平衡大小州的影響力,(恕刪)

因為贏者全拿
所以拿不下的州就可以完全不用管他們
直接叫他們go to hell
真的是太極端了些
任何制度都有優缺點
其實也沒必要這麼偏頗就是了
而且很多時候跟歷史背景也有關聯性

但不可否認的是問題的確存在,但無人可解決問題才怡留到現在
加洲紐約洲 改成分配制 川普就爽爆
我也是想了半天, 唯一的解釋就是讓弱者有翻身的機會
chiqq wrote:
選舉人團制度還是搞不(恕刪)


有什麼好批評別人的選制

這都他們的選擇
有利有弊~
好處是鳥不生蛋, 人口稀少的小州一樣有些許的影響力, 讓總統候選人不能輕易忽視
壞處是可能會出現多數服從少數的現象, 例如希拉蕊總得票數高過川普卻輸了選舉
雖然選舉人票依照人口比例設置, 但有些州人口特別多, 有些特別少
所以一張選舉人票所代表的人數各州也不同
例如懷俄明州一張選舉人票約代表19萬人, 但在加州一張選舉人票卻代表72萬人
所以19萬人的影響力=72萬人? 這會讓人有不公平的聯想
如果某位候選人在某一州大贏是很吃虧的, 因為只要小贏就能全拿
例如這次拜登在加州大贏川普約400萬票, 但不管贏幾票選舉人票數都一樣
川普只要在其他州都小贏拜登就能扳回一城
所以現在也有人說要廢除這種選舉人團制度
不過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美國大選有滿多亂象的
在這之前都以為台灣選舉投票已經夠亂了
沒想到美國的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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