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匯存底也變成熱門關鍵字了
我們都知道外匯是我們向國外輸出貨品或提供勞務技術時所賺到的錢(外匯),但因外匯並不能直接在國內使用,因此個人或團體將外匯賣給銀行,銀行再賣給央行,因而央行累積了許多外匯也就是外匯存底的來源。(以上大致簡述)
那請問「實際上」外匯存底是屬於「國家」的錢還是屬於個人的錢呢?
央行動用外匯存底除需依法令規範使用外,是否不需要經過「任何個人」同意? 也就是說外匯存底已經是屬於國家的錢而非任何個人或廠商存在央行的錢,是這樣嗎?
還是說央行對手上的外匯存底負有「債務」義務,要動用外匯存底需要支付等值新台幣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