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lijb wrote:
對大陸的法律不懂就不...(恕刪)
沒錯。吸毒現行被當場抓住,鐵證如山,判罰無誤,一個14天行政拘留而已,還找什麼律師?
而且你們覺得,到底是他家人和公司不願媒體知道而沒有公佈,還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下落,他也沒獲得律師協助的機會?
一品宅男 wrote:
在大陸講法律?別忘了之前的我爸是李剛事件
我覺得你蠻搞笑的,不知道你想說明什麼?
“我爸是李剛”事件主角賠償死者46萬元,傷者9.1萬元,本人被判6年有期徒刑。在01時事版看到的案例,在臺灣酒駕撞人先逃離現場,可以省9萬酒駕罰款;撞傷撞死人刑期很短,還可以以錢代罰;然後只要堅持自己沒錢,就可以賴著不賠償受害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