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共拘役柯震東六天卻不給找律師 疑問

在較為平靜後
看了幾個質疑程序有問題的文章
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
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
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
但為什麼完全不能
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
畢竟中共是個共產國家
這其中會不會有蹊翹?
(純粹討論,非東粉)

寒冽oper wrote:
在較為平靜後
看了幾個質疑程序有問題的文章
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
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
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
但為什麼完全不能
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
畢竟中共是個共產國家
這其中會不會有蹊翹?
(純粹討論,非東粉)...(恕刪)



你怎麼知道家屬 經紀人真的不知情 ?


人家說啥你就信啥 ? 唉 ...

piwu0531 wrote:
你怎麼知道家屬 經紀...(恕刪)

只是疑惑
所以您認為其實早就知情?

寒冽oper wrote:
只是疑惑所以您認為其...(恕刪)



既然你也不確定經紀人聲稱不知情這事是真是假


那又何必一定要隨媒體報導起舞呢 ?

寒冽oper wrote:
在較為平靜後看了幾個...(恕刪)
不干涉他國內政.
寒冽oper wrote:在較為平靜後
看了幾個質疑程序有問題的文
在某些國家早已經被處決,還請律師?什麼是律師?
寒冽oper wrote:
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
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
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
但為什麼完全不能
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
...(恕刪)

在大陸不要說吸毒了
無照駕駛都可以行政拘留,少則7天,多則15天
拘留期間,没收手機..等對外聯絡工具

被關第6天,外界才有人知道,這在大陸是很正常的


賽乃姆 wrote:
被關第6天,外界才有人知道,這在大陸是很正常的...(恕刪)



台灣媒體是這樣宣傳的沒錯喇 ~


可是實際上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

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

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按規定是要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不過有可能造成同夥逃跑,毀滅,掩蓋證據的情況除外,拒不交代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的情況除外,其他有礙偵訊的情況除外。
請律師也只是浪費錢而已
而且老實說
律師是來亂的
不是來解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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