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較為平靜後看了幾個質疑程序有問題的文章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但為什麼完全不能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畢竟中共是個共產國家這其中會不會有蹊翹?(純粹討論,非東粉)
寒冽oper wrote:在較為平靜後看了幾個質疑程序有問題的文章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但為什麼完全不能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畢竟中共是個共產國家這其中會不會有蹊翹?(純粹討論,非東粉)...(恕刪) 你怎麼知道家屬 經紀人真的不知情 ?人家說啥你就信啥 ? 唉 ...
寒冽oper wrote:想在此討論關於"程序"根據中共的法律,被抓起來應該是可以找律師的且也應該可以連家屬之類的但為什麼完全不能還被關到第六天才證實?...(恕刪) 在大陸不要說吸毒了無照駕駛都可以行政拘留,少則7天,多則15天拘留期間,没收手機..等對外聯絡工具被關第6天,外界才有人知道,這在大陸是很正常的
賽乃姆 wrote:被關第6天,外界才有人知道,這在大陸是很正常的...(恕刪) 台灣媒體是這樣宣傳的沒錯喇 ~可是實際上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