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oper62 wrote:
說實在話!有...(恕刪)


您的孩子 如果被霸凌!
您的孩子 如被同學笑!
以後記得 不要找老師!
對了 警察也不能幫忙!
trooper62 wrote:法治與人治更是不一樣
你要中國還是台灣?

選了台灣,警察還不是進去校園抓人?

然後,塔綠斑跟青鳥眾還不是一致大讚警察做的對,盧秀燕下台!?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大家都聽過這一句:原諒是上帝要做的事,我要做的就是送你見上帝~
甚麼12歲未成年,國家法律沒有規定我不能報案說12歲小朋友打我!法律保障人民有報警的權力,至於後續法律規定怎麼做,自有規定,如果我合法行使我的權力,被其他人威脅說這是不道德或者會被網暴甚麼的,大概你也犯了強制罪,強制罪屬於刑法妨害自由相關罪章之一,涉及妨礙他人自由行使權利。
屁話不多說,結論就是:我讓你見了執法機關(上帝),至於執法機關(上帝)認為你是12歲能不能從學校帶走,那不是我可以管的事情!
playcat017 wrote:
大家都聽過這...(恕刪)


每個殺人都是可教化 包括乾哥

學生可投訴老師 老師不能報警
該說的重點都說了
反正兩個國度不一樣的世界
誰也不屬於誰,誰也干涉不了誰

各安其政,各撫其民
人民可議,法律可修
有錯當改,世事不能完美,但可向前進步
god52101314
所以台灣弱勢 您關心了嗎?
李中竟然是國民黨籍議員!真是窩裡反,合作對外都不夠了,竟然還黨內互打!黨之將亡,必有妖孽。
現在學校都是弱勢
HS88 wrote:
當天 如果被學校上層壓下 .....
第二天為啥還報案 ????
而且
這種事 不是直接叫家長到校 ????????

而 兩警員可能跟這老師很熟 或接到命令處理....????
不然 這種事情
哪個警察這樣沒有情商 ......
不能做的事 硬要搞 !!!

沒有基本眼力見 ????????


老師 不懂警察 不能在學校抓人 ..... ???
警察 不懂 不能在學校抓人 ..... ???
學校不懂 不能讓學生被帶走 ??
到 警局 所長與同仁 不懂 不能這樣偵訊學生 ??????


我不懂,和你请教,
第一天没报案,第二天就不能报案吗?
警察不能在學校把學生帶回警局了解嗎?

哪條法律是這麼說的?
因為有恐龍市長。
trooper62 wrote:
台灣的法律規範
法定監護人(英語:legal guardian)
是受到合法授權對個人的監護

受監護人一般分為三種
包括~
無自理能力的老人
未成年兒童
殘疾的成年人

不管任何案由
沒有“法定監護人”在場
警察不得隨意將未成年兒童帶走
因為未成年兒童“無自主能力”

屬於民主制度之人權法律保障


我不懂,我來請教,
你一開頭就法律法規的,
然後又法味十足的解釋監護人什麼的,

乍看有理有據,
但究竟是哪個法條,
規定警察不能把孩童帶回警局?而且還不管任何案由…
老師被球棒打死了也不行嗎?

同理,有精神病的成年人,如果路上傷人了,
也不能把病人帶回警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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