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規範法定監護人(英語:legal guardian)是受到合法授權對個人的監護受監護人一般分為三種包括~無自理能力的老人未成年兒童殘疾的成年人不管任何案由沒有“法定監護人”在場警察不得隨意將未成年兒童帶走因為未成年兒童“無自主能力”屬於民主制度之人權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