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b8b8 wrote:台灣是中國的 自治區通過以後, 台灣正式 納入 中國法律管轄法源慣例有了, 恭喜台灣可以名正言順 歸劃進貢台灣憲法 也是一部 惡法。台灣不修憲真是詭異...(恕刪) 香港立個法,台灣就正式納入中國法律管轄?法律這麼好用的話,台灣趕快也立個法,把中國、香港、美國全納入台灣法律管轄。
tteffuB 特肥吧 wrote:香港立個法,台灣就正式納入中國法律管轄?法律這麼好用的話,台灣趕快也立個法,把中國、香港、美國全納入台灣法律管轄。 美國不知道 《中華民國憲法》,算不算是一部,有把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全納入一個法律管轄的法律啊?
我在網路上面查到的一段話:「臺灣方面,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稱在命案發生後已用盡一切努力處理,然而臺方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請求,港方均不回應。有香港政府官員表示透過港臺協進會和臺港策進會提出商討逃犯移交事項,雙方已幾次書信往來交流過。陸委會擔憂將來臺灣人赴港恐重演李明哲事件,強調如果香港修法導致在港臺灣人被威脅移送到中國大陸,臺灣政府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亦不排除對香港發旅遊警示」。陸委會的意思要以個案來交涉,把兇手引渡來台灣審判,可是香港政府不理會。陸委會不同意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要是修改的話就發佈旅遊警示來報復。現在最直接的解決辦法,香港已經回歸是中共的地方政府,台灣跟中國大陸已經有簽司法互助協議,就由中共直接宣布司法互助協議適用於香港,這樣就可以引渡兇手來台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