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1111 wrote:有時候也不是不想給,...(恕刪) 樓主辛苦了, 我也有類似的困擾。不管是不是親人,不會感恩的人,對他再好都是多餘的。妳媽活不下去,可以賣房子,至於那兩個男的,他們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不是妳的責任。
有沒有工作跟有沒有錢是兩回事老婆沒工作在家老公一個月幾十萬也是有如果沒小孩沒房貸車貸你說這樣有沒有必要給點孝親費?這是人性的考驗不過這年代別想太多大家都只顧自己好就好爸媽想說都一把年紀了把女兒養大也苦過來了跟子女拿點錢來快活一下不過份做子女的想現在社會開銷也不小能省點是省點將來可能會用到大家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所以這題無解
可憐原po被情緒勒索,女兒永遠都最好凹,我家是沒有特別要孝親費,但是常常會「張」說叫我幫忙買東西,然後又不付錢,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另類孝親費...無言只能說如果是這樣我覺得你可以做自己,應該堅持你要堅持的,畢竟你爸媽並不能為你未來的人生負責
單純就法條而言:依照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這不管有沒有出嫁,都一樣,所以將來樓主的父母若要您負扶養義務時,就有可能要出錢或出力盡扶養義務。假設上法院解決的話,法院會依照您的生活狀況,可能會減輕您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