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有孝親費這條嗎? 但是有遺棄罪這條。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白1111 wrote:跟我老公要存未來老年的生活費,結果我媽居然說,不用存反正叫小孩長大養你就好(恕刪) 妳媽說得很好啊那孝親費妳不用給了叫她生的那兩個兒子給她小白1111 wrote:然後遺產問題 我們家有房子 但是高中的時候我連想都沒有想說要什麼財產,也沒有問過財產的事,我媽就突然直接跟我說那是要給我弟的,不可能給我。(恕刪) 若令堂真如妳所說那麼的不堪斷絕與娘家的關係吧因為妳做得再多 都是吃力不討好妳還有兩個哥哥所以遺棄罪絕對輪不到你妳媽都講這麼絕了就不用跟她客氣另外就法論法 遺產妳絕對可以分
何必被親情勒索 試著讓自己硬起來 孝親費叫妳媽去跟他兒子要阿 妳又不住家裡 房產的部分就先惦惦 以後要分再跳出來說妳也有資格 妳為了得到妳媽的認同 給孝親費結果換來一肚子氣 真好笑 要懂得拒絕跟保護自己 就算是親人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