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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1111 wrote:
嫁出去的女兒沒工作的話,需要給父母孝親費嗎?(恕刪)

法不入家門
所以家庭倫理這種事
不屬於法律範疇

如果娘家父母經濟有困難
先生財務上非拮据的話
給孝親費也無可厚非
這種高齡化的社會體系....老觀念要改掉了
父母有義務養育子女...因為他們把你生下來
但子女沒有義務奉養父母.......否則將來孫子都要養爸爸.媽媽.爺爺.奶奶
所以說家長也不用預留給小孩遺產,自己賺的自己負責花完,因為小孩沒必要盡養父母責任,父母也就沒有留下遺產的責任,有必要政府必須刪除遺產繼承,人死後一切遺產歸公,讓政府有資金負責人民養老
六法全書有孝親費這條嗎?
 
但是有遺棄罪這條。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解決
這不是一定的 想給就給 不想給但父母要你給 就要好好跟父母溝通
小白1111 wrote:
跟我老公要存未來老年的生活費,結果我媽居然說,不用存
反正叫小孩長大養你就好(恕刪)

妳媽說得很好啊
那孝親費妳不用給了
叫她生的那兩個兒子給她
小白1111 wrote:
然後遺產問題 我們家有房子 但是高中的時候我連想都沒有想說要什麼財產,也沒有問過財產的事,我媽就突然直接跟我說那是要給我弟的,不可能給我。(恕刪)

若令堂真如妳所說那麼的不堪
斷絕與娘家的關係吧
因為妳做得再多 都是吃力不討好

妳還有兩個哥哥
所以遺棄罪絕對輪不到你
妳媽都講這麼絕了
就不用跟她客氣

另外
就法論法 遺產妳絕對可以分
孝親費這東西真的是看個人

基本上我若沒有收入,哪來的錢支付孝親費,難道跟地下錢莊借錢嗎?
何必被親情勒索 試著讓自己硬起來 孝親費叫妳媽去跟他兒子要阿 妳又不住家裡 房產的部分就先惦惦 以後要分再跳出來說妳也有資格 妳為了得到妳媽的認同 給孝親費結果換來一肚子氣 真好笑 要懂得拒絕跟保護自己 就算是親人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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