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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現在樓主名下,已無償提供弟弟住了20年,雖然買房沒出到錢,但房屋持有成本一直有樓主負擔。
(前面20年的稅單是令尊默默繳掉了?)
2.樓主分到房、大弟有塊土地、小弟有國宅,所以樓主覺得「三兄弟平均有產」,對於父親的遺產分配樓主覺得還算公平。
3.弟弟們突然(?)覺得當初遺產分配不均(可能現況價值落差很大吧)。
個人對於「平均有產」這個觀點很好奇,5年前令尊過世時,弟弟們都知情這間房子產權一直都是你的,且一家人(包含令堂)都同意這樣的"遺產"分配嗎?
這串故事聽起來樓主兄弟們是不是忘記"配偶"有分遺產的權利!
就媽媽的角度或許如其他網友說的,令堂有生之年不想看兄弟互告,所以才要請有產權的你再無償提供20年的房屋給弟弟住。
如果今天只是單純的兄弟之間的問題,我可能會主張房子一直是我的,需要重新分配的應該是土地跟新國宅。
我相信樓主人生資歷比我們這些鄉民豐富許多,心裡應該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法律的問題建議還是花錢請法律專業的人諮詢,才可以得到實質的幫助。
Ps.樓主希望我們這些吃瓜鄉民去看你的人生紀要,建議也先把相關的章節列出來,不然看個3頁就沒耐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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