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主幹道,忽有一輛車在支幹道出來 左轉,朋友 剎車不及,撞到他的車屁股
想說責任誰較大呢? 保險業務是說 意外 不賠,因為有酒駕的關系
對方駕駛沒事,只有汽車後面行李箱有點毀損 !
朋友的重機是幾乎全毀,朋友 還在醫院觀查是否腦震盪!
朋友 喝酒 騎重機 ,撞壞別人的 汽車 屁股尾 ,要如何處理呢?
要先調車監定報告嗎? 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呢?
因為雙方的行車紀錄器都壞了,提不出證據,所以有點麻煩
酒測0.68克
先申明一下,是要處理,不是要逃避責任!
想知道要如何正確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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