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b507 wrote:不對,夫妻可以分開計稅但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不知是我表達能力有誤還怎樣「假設一對夫妻共有股利收入500萬元,且又剛好一分為二,每人各有250萬元股利收入。扣除每一人免稅額8.8萬元後(250萬-8.8萬=241.2萬),兩人所得淨額都降為241.2萬元,此時兩人各適用的綜所稅率,就會降至20%。」高稅率的人高股息還是有可能需要採用這8萬的算法不過這種看軟體算就好了
xpotter wrote:lbb大我目前手上...(恕刪) 哈哈,同病相憐,我手上現金也超過NTD 10M而且大部分還是放活存反正就慢慢等合適的時機和標的不過我有一點和你不一樣,我還在工作,每年本業存的遠比這些被動收入還多所以不急
lbb507 wrote:哈哈,同病相憐,我手上現金也超過NTD 10M而且大部分還是放活存反正就慢慢等合適的時機和標的不過我有一點和你不一樣,我還在工作,每年本業存的遠比這些被動收入還多所以不急 所以您勸我想開點似乎沒有說服力你還是卯起來繼續賺啊~~我至少退出職場不問是非了
lbb507 wrote:哈哈,同病相憐,我手上現金也超過NTD 10M而且大部分還是放活存反正就慢慢等合適的時機和標的 小弟這幾天就是為了處理這些台幣現金再煩惱 如此而已~不過目前沙盤推演挺有心得 未來績效不知道 但至少是屬於適合我的方法因為擔心還有考慮不周之處(回測不完整) 有些書也還沒看完只欠東風~~
xpotter wrote:還要考慮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問題假設夫妻各有八萬抵減稅額 算起來 未必比較差 xpotter wrote:不知是我表達能力有誤還怎樣 lbb507 wrote:雞同鴨講,人家是講股利8.5%扣抵的上限8萬是以戶為單位 X大,不是你的表達能力有誤,而是你的知識是錯誤的,B大的知識才是正確的。股利免稅額度是以家戶為單位,所以『夫妻各有八萬抵減稅額』是錯的,一家戶只能共用8萬股利免稅額。
faucifeng wrote:真的很驚人但是稅後...(恕刪) 另一半那些股票從未上市抱到上市,快二十年了,有很深的感情,捨不得、放不下,任誰講都不為所動,寧可多繳稅,也不願意賣掉,盡量蒐集使用免稅額及扣除額的部分,其餘的就貢獻國家了...ps.真正繳的沒有您寫的那樣多lbb507 wrote:我手上現金也超過NTD 10M而且大部分還是放活存 臨櫃時沒被請到裡面喝咖啡?以前也常放在活存,另一半都會說我這樣不行啦!現在勤勞一點,網銀操作一下就可定存...
lilice wrote:我佩服我先生,他不...(恕刪) 真的,知足常樂。lilice wrote:慢慢我變成在防堵破財,而不是致力於投資獲利.......= ="(恕刪) 這麼多案例可以出書了!不知是台灣人比較善良?還是太會算?還是一直有人被詐騙,金額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