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01凸 wrote:我是窮人 但信用沒有...(恕刪) 民法利率上限調降現階段對信貸根本不構成影響,因為差距太大!影響最大的是信用卡循環利息部分,發卡浮濫的苦果要民眾自己吞,像是銀行在懲罰民眾不要"亂申請"一樣...話說,一個產品(業務)搞到呆帳會吃掉大部分獲利,不知道要負責的應該是誰?
推倒胡 wrote:話說,一個產品(業務)搞到呆帳會吃掉大部分獲利,不知道要負責的應該是誰? 但是,反過來說,一筆信用卡交易要成交,最終需要有持卡人的手去簽名,才能成立.一個人明知要付出高利,明知自己無法繳清帳單,仍然消費,要欠下卡債,,最後被追債, 不知道誰最該負責?
Katong wrote:但是,反過來說,一筆...(恕刪) 看看另一個特許行業___電信!常常民眾自己用爆了,造成高額費用,一句"不知道"就一堆鄉民幫他讚聲哩。相比之下,既沒官方力挺,還被民眾喊打喊殺,電信業真是悶爆了...同樣是"轉嫁",銀行可以正大光明的賴給消費者,電信業想要自由訂價還不行!
推倒胡 wrote:看看另一個特許行業___電信!常常民眾自己用爆了,造成高額費用,一句"不知道"就一堆鄉民幫他讚聲哩。相比之下,既沒官方力挺,還被民眾喊打喊殺,電信業真是悶爆了... 同樣是"轉嫁",銀行可以正大光明的賴給消費者,電信業想要自由訂價還不行! 首先,電信業的特許範圍和銀行業還是有明顯區別,(是銀行多還是電信公司多?)比較基礎已經有點問題了。民眾自己打電話用爆了,有很多鄉民讚聲嗎???除非是一些特殊的設定誤開啟導致大量上網、漫遊費用等,不然幾乎沒看見有鄉民讚聲。這跟自己刷卡消費一定會知道不一樣吧。
推倒胡 wrote:民法利率上限調降現階段對信貸根本不構成影響,因為差距太大!影響最大的是信用卡循環利息部分,發卡浮濫的苦果要民眾自己吞,像是銀行在懲罰民眾不要"亂申請"一樣...話說,一個產品(業務)搞到呆帳會吃掉大部分獲利,不知道要負責的應該是誰?...(恕刪) 民法的利率上限,沒在分信貸或信用卡的,一體適用至於信用卡是否該控管?當然有控管!!以前是學生證加身份証就可以辦現在嚴格很多了!例如花旗銀行是不給小白辦的,其他國內銀行則是剛開始會給小白低額度,觀察後才會調高
假如風險越高利率需要越高, 這個理論是對的, 那為什麼所有人的信用卡循環利息都一樣?很多人的償債能力良好, 循環利息應該非常低, 不是嗎?以此來看信用卡如此高的利率是否為高利貸的詐欺行為?此外過高的信用卡利息是否讓消費借貸不發達而有害經濟發展?希望金管會能針對此種現象有所作為.
Lawu wrote:民法的利率上限,沒在...(恕刪) 誰不知道一體適用!問題就在信貸審核較嚴謹,呆帳風險相對小,所以利率可以較低;信用卡核卡浮濫,呆帳風險高,所以用幾乎貼近20%上限的循環利息來c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