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受益人如果遇到2個受益人原本可以均分的情況時,其中一個受益人死掉,剩餘的50%會怎分配呢?

如果有先生、1兒1女、父母、2個弟弟、祖父母 保險受益人採順位
1.先生
2.法定繼承人

如果先生死掉,兒子和女兒會各得50%,但又遇到先生和兒子同時死掉,兒子剛好也有配偶和兒女,那兒子原本該分到的50%會變成??

1.兒子的配偶得25%+兒子的兒女得25% 女兒一樣得50%

2.兒子的兒女的各得50% 女兒得50%

3.女兒直接得100%

4.其他分配方式?
保險的同一順位的受益人有2位
若其中一位身故了
就由另一位拿100%
跟另一位身故的收益人是否有繼承人沒有任何相關
我原本在想兒子死了會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原兒子受益人的50%部份
如果保險受益人不會去管受益人死掉由受益人繼承人繼承的話
先生、兒子、女兒皆死掉的話
是不是會先輪到兒子的兒女繼承(等於我的孫子女)?
再來才輪到我父母繼承呢?
因為孫子女在法律中也是第一順位
這樣思考的話
兒子的配偶是完全沒權利繼承我的保險金
但原本的問題
答案不會是2嗎?
就是先生和兒子都死掉由兒子的兒女得50% 女兒得50%呢?

原本繼承人該是配偶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養子女.孫子女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wap563282 wrote:
我原本在想兒子死了...(恕刪)


你的觀念只適用在民法的遺產繼承權
不適用在保險的受益人
2樓是正解...不要懷疑,

只須考慮主被保險人往生的時點剩幾個指定受益人,除非指定的人都更早不在,

才會輪落到法定繼承人去找...

(妳考慮的情況除非是兒子只晚走一點點~

例如車禍母親1/01直接不在,兒子去醫院急救後1/03才走,

此時事故日1/01當下兒子有受益權,原本可拿的50%必須給兒子的法定繼承人,

也就是由兒子的配偶+兒子的兒女此三人均分這50%)
看一下民法的繼承應該有
wap563282 wrote:
如果有先生、1兒1...(恕刪)

dokia924d wrote:
看一下民法的繼承應...(恕刪)


民法的繼承權是遺產的部份
保險的受益人是指定的
這兩者不同
請不要混為一談
保險和繼承是不同的.

還有.其實遺產繼承很簡單.但常有人搞錯.

簡單說.只要繼承人那個位子有人.就同位階的人均分.就不會再往下一層頂.

有3個小孩就3人分(有配偶.配偶也算一份)..那怕有10個孫子都是沒份的.

不小心變2個.就2人分(配偶還是有)....不會讓那個走掉的人的小孩(孫子)也加入分的.

b8270309 wrote:
保險和繼承是不同的...(恕刪)


我的印象不是這樣,
如果沒配偶有三個兒女,兩個現存,一個早夭,
則遺產是三等份,已死兒子的兒女可以繼承父親那份遺產.

如果法律不這麼定,
會有很高道德風險,
鼓勵大家盡量設法搞死同位階其他繼承人,
贏者獨拿.
es4241 wrote:
我的印象不是這樣,...(恕刪)


這篇討論的是保險的受益人
不是民法遺產的繼承權
不要混為一談
不清楚請不要提供錯誤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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