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對方汽車若出險,但無肇責的話,若有理賠隔年保費是否會調漲?」
事情經過如下:
小弟大約兩個月前在一個天雨的晚上,因為燈光視線不好,
算是在家附近兩三公里,要右轉一個小路口時,
不慎撞上停在路邊「完全靜止」的小貨車(車上無人)。
對方小貨車停在機車道邊線裡面,並無超線,
雖然是停在轉彎處,但警方初判分析表上對方無肇責。
其實後來我也覺得是自己的問題較大,畢竟是我從對方貨車後面撞上的,
當下我機車的車頭整個卡在貨車下面,算3/4全毀,
我人因為當下的下意識趕快往左偏,所以沒有直接撞上貨車,
但整個人在地上滑行,下意識也是用雙手「當煞車」,
結果右手最嚴重,整個右手腕粉碎性骨折,送醫院後當晚打石膏,
隔天就開刀手術打鋼釘鋼板。
我是整個休息快一個半月,才能開始「比較正常」的工作,
但其實也沒辦法完全正常工作。
醫師診斷書上寫術後宜專人照顧一個月,並休養三個月。
若對方車子有毀損,雖然是貨車應該會損傷小一些。
不過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我的保險也不能賠到對方的車子。
現在我要問的是,若依醫生的診斷書說明,
對方的強制險應該是可以賠到我的一些醫療費用,
但因為警方初判對方無肇責,若我請對方出險,
是否之後對方的強制險保費會增加?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因為,
到現在我也覺得該和對方通話解決車子問題,若要賠償對方也要談一下,
若對方之後保費會增加,且我保險也不能賠到對方什麼(應該要自費了)
依「人情義理」的情況下,我是否還是不要讓對方出險比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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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險的事故係指:
當發生車禍事故,肇事責任在自己而必須負賠償責任且在強制險保額不夠賠的時候,第三人責任險就能在約定的保額內賠付不夠的部分。第三人責任險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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