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與對方發生車禍,雙方均為機車。我方轉彎車,對方對向直行車。肇責7:3 。 
我方要進入停車場,已通過車道,撞擊點在我方機車身後段
車禍當下速度不快並無重大傷害,後續關心對方手掌擦挫傷,手指輕微折到。
今日得知對方提出的精神撫慰金:50000元,理賠人員認為太高,約下周面談。~~~~~~~~~~~~~~~~~~~~~~~~~~~~~~~~~~~~~~~~~~~~~~~~~~~~~~
Q : 對方還未經和解調解,便撂下不按這個50000金額,就提告過失傷害。
理賠人員無法接受這個金額,是否直接讓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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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為對方理賠聲請項目&雙方對話紀錄》
針對他精神撫慰金項目中的說明,對我方的指教 我的個人看法:
1.   他的工作和公傷假病假等勞資問題,是否應向公司主張權利或尋求救濟 ?
2.   理賠人員說對方機車還沒維修, 修車部分並沒有不可抗因素要拖到現在不修。
(可以先修後申請,或因經濟因素協調先申請)(對方沒有以上作為)
3.   車禍當下及後續有致電關心,並加line以便聯絡,對方在不太清楚流程下,馬上向我討錢,問什麼時候給他,我就經驗告知理賠流程,並好意提醒可以向產險人員詢問個人權利,態度並無不周到。
請教車禍和解理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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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車禍有刑事及民事賠償,民事保險公司會賠,刑事自己負責賠
可以給法官判呀~ 但只是民事賠償,可能會賠少一點,這是保險公司賺到,不是你賺到
對方有受傷,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判一天折一千, 三個月折9萬
這筆錢保險公司不會付, 要自己付
而且你要跑去法院好幾趟就是了,
和解的話 可能自己付5萬精神賠償,
不和解 法官判 金額,保險公司付,刑事責任自己賠,判二個月就六萬元,加上幾次請假去法院的損失
我猜對方可能有認識法律的人,所以沒有喊價太多,
jacky5487
正是苦惱如何取得平衡
小朋友很少
曾遇過類似,只是我是直行四輪對方轉彎二輪,我有部分肇責情況下也被這樣搞。最好的情況就是只能殺價和解,否則過失傷害最低一個月就等於三萬了...後遺症就是到現在想起來還是很賭爛!!
如果覺得不合理 就給他告 上法院跟他慢慢處理

以估價單來看 本人覺得有一堆不合理的項目金額

以自身的跑法院的經驗 會讓他去提告 讓他知道告人沒這麼容易的

尤其是頭洗下去了 根本沒辦法中途喊停
看過了一堆獅子大開口的索賠案例,讓人覺得沒必要就別出門,以免犯小人破財。
精神撫慰金難有具體證明,這項法官都會大打折,機車修理費49800也離譜,這數目都能再買新車了,何況速度不快撞擊不嚴重,有些不肖車行為了賺錢會答應顧客不合理的要求。
他如果堅持不讓就上法院去,民事法官也會算他的機車折舊,並查驗維修內容是否屬實。
jacky5487
機車修理費我沒過目,由保險公司處理,現在才知道這麼多錢
看來對方就是問你是要5萬付一付,還是要賠過失傷害的9萬
HWT2013
是的,只要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即可,對方如果太強硬,送車鑑、上法院或許更能明辨肇責比,只要理賠金沒有大於保險金額,你就不必太擔心。
jacky5487
研判表尚未出爐, 就知道肇責比為7:3?
在法條上有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沒錯, 但就文章所說的是你的機車後端被撞, 也是有個模糊地帶.
除非有一點就是車速很快, 交叉口未減速之類的.....
你騎機車,當初沒去看醫生?
既然不是全責,你也可以說要告他啊,

之前朋友的經驗,只要他提的出資料,保險有一個幾萬塊的範圍內都好處理,
衣服,醫療,請假,全勤什麼的,只要拿的出來,後來朋友是不含車損兩萬多吧

要告就去告,叫他不要唬爛,可先去調解委員會談,要不然他去準備庭也是會被洗臉
這就是自己不去驗傷的後果,
常來01逛,
應該就懂,
不管有沒有傷,
不管開車騎車,
不管肇事責任,
發生車禍先去驗傷就對了。
brabus1518
沒錯,今天如果你也有受傷,那就不一樣了,你也可以跟他要錢
jacky5487 wrote:
1月底與對方發生車禍...(恕刪)



對方拿捏原PO的心理死死的,對方可以先告,這沒問題
調解時和解成功,調解會開單子讓原PO撒告
談破局原PO也可以嚇對方我有有是時間那就上法院談,上法院可能要不到那麼多
看對方是否會退讓一步。

對方如果是聰明人也知道如何取的平衡,無非就是要的更多利益
上法院對大家都沒好處,又要花更多時間處理。
對方急很正常,但你有加保第3人責任險,且對方人、車都沒有太嚴重,其實真的就不用太擔心。
車禍發生後一個月,才能向警方申請調閱初判表,從申請到拿到,又是2到4周的時間,初判表如果有一方不滿意,可提車鑑,如果不滿意又可申覆一次。通常在初判或車鑑確定後,雙方再進行調解即可(大概最快也已經是二、三個月後,所以不要誤會保險公司不積極處理)。而且有加保責任險,就等於有了附身符,請保險公司承辦人直接和對方聯繫就行,每次調解保險公司也一定會到場。如果調解不成,對方則可在半年時效內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在初步開庭時,通常又會建議雙方再次調解,樓主遇到的出險金額遠小於保險金額,其實真的不用隨對方起舞,且肇責比也未確定,也不是對方要多少就須全給多少,最終只需依照比例賠償即可。
耀揚哥
有第三責任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記得中間協調過程保險公司人員會與你告知了解及問你是否同意,所以這不是完全幾乎不需要佔用到你個人時間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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