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男 wrote:
我在10餘年前買了1...(恕刪)
這代表你當初牆壁已經蓋到貼到地界了 因為無退縮空間 所以對方依法可以請你窗戶給封啦
這個很長有~一般會蓋到這樣的房子多半你的建蔽率應該也不是合法狀態 不然不會旁邊不留一米
現在只剩下兩邊互相告對方是否違建而已了
最終你只剩下一個跟封閉窗戶沒兩樣的"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
也就是你願意使用毛玻璃且不得開窗 這樣就可以
所以建築法規規範的很詳細原因就是會有這種問題
(陽光跟通風問題向來都是違建常見問題 全部按照法規來玩的就幾乎不會有這種問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