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on_t66 wrote:
這滿難處理的,
不能對她的機車有任何處置,否則都違法,
想告侵占,但只要通知她移車,她就有移走,侵占就告不成(要持續發生無改善意願才成立),...(恕刪)
她是 "慣犯". 她個人認為, 全地下室的停車位, 只要當時沒車, 她就可以去 "暫停". 她每天就是到處停不同的車位. 有車主氣不過, 跟她吵, 還被她反唇相譏, "你不在的時候, 空著也是空著, 我停一下也不會怎樣".
本大樓管委會有畫機車停車位供住戶申請, 從未滿額, 她就是不去申請, 非要占到人家的便宜她才爽.
所以我才想號召住戶聯合錄影照相蒐證, 然後採取法律行動.
只是想了解, 到底法律真的能制裁這種人嗎 ? 就怕大家忙了半天, 法院也管不了這種 "雞毛蒜皮" 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