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
以前住的社區
因為很多人都不繳管理費(超過半數)
一段時間後因為,沒有經費運作
管委費就解散還是如何
之後
社區的清潔工作/警衛全部停止
公共用電都切掉(電梯還有運作)
再一段時間後
有些住戶受不了
成立了,自救委員會
重新召開社區大會
到我賣掉那間房子
慢慢地,一切都進入正軌
不繳費的住戶也非常少
透過一些方法/途徑都可以追到

我想大家,不想再發生一次吧
他繳兩萬是花錢消災不願衝突
不然這條就算區權會通過
因為違反自由意願
當選不做也不繳
管委會告到法院也是鐵輸的

a1535 wrote:
我朋友的社區是,被選...(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