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私自與保全公司簽約

Arthur106 wrote:
...尤其是第一屆主動拜票要出來選主委或財委的,要特別小心,通常都是有心人,...(恕刪)

個人覺得不是這樣喔!
前面幾屆管委, 就有心人來說, 能圖謀的大體上只是些蠅頭小利啦!
畢竟設備都還在1~2年保固期內, 私下還能跟建商坳到甚麼好處?
(當然, 除非建商公設實際完成與承諾落差太大, 無法點交的社區, 可能上下其手的空間會有些)
真有心人之中, 大概只有最小咖的會想搶著做, 依個人的經驗, 初期絕大部分都是熱忱的住戶啦,
不過, 這前期幾屆卻也是往後社區管委會運作, 形成社區文化最重要的時期,
社區住戶如果無法真正參與(不管理由是: 沒興趣,沒時間,生孩子,沒能力,體力差,不屑參加...),
也應當盡量理性表達意見(建設性), 少卻一些責難謾罵及背後放話傷人(初期住戶沒信任感最容易發生),
(有問題可以先提案, 請管委會解釋或旁聽參與開會, 自己得先付出些時間, 了解前因後果)
好好呵護這些熱忱的住戶, 不要長江後浪推前浪, 一批批陣亡搞得以後熱心住戶沒人想做管委,
讓社區中有心人士(禿鷹)有機可乘, 這才是重點
真正好撈的還得等到:
(1)社區管理費存款慢慢增多(上千萬以上)
(2)社區大型設備年限快到, 開始汰舊換新, 或是有重大工程要發包進行(前期沒錢大概不會發生)
(3)社區有熱忱的住戶大多陣亡, 無心參與或搬離

jbmad wrote:...自行調漲管理費,然後要大家買單...(恕刪)

要大家買單, 也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才能執行吧!? 否則管委立場上是暫不住腳的
(除非住戶視而不見, 默許管委會違法不想發聲, 否則是可以告上法院的)
很多住戶不想當委員

開管委會時幾乎沒其他住戶願意花自己時間參與

別人花自己時間在為社區開會時,住戶又在那裡?

往往一堆住戶只會說....不是你們管委會說了算

最後委員也不會想花太多時間,又得看一堆形形色色的嘴臉

管別人都說管委會有在做事

剛好管到某人個人的一點小違規,就說要召開區大會議表決才配合

呵呵~~~

拜託只會出一張嘴的住戶,下回自己跳出來選

換您來看看別人的嘴臉~
對,管委會有以下的各項權利,此事起因於管委會在新成立時更換保全未經由住戶同意(重點1個月20幾萬的支出,且住戶規約裡清楚記載10萬以下管委會可自行決定運用),且因此事住戶還與管委會起爭執,最後開會決議先讓新的保全試用3個月(注意:是試用3個月),到期後會再徵詢住戶意見且住戶同意的清況下,才會正式簽約,此決議還是記載在會議記錄中的,當天還有錄影存證,今天管委會沒有遵守當初的決議,也沒徵詢住戶的意見就私自與保全公司簽約了...難道住戶不能有意見嗎?
TO:北-小惡魔-七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
住戶都不能有任何意見去監督管委會
就放任管委會胡作非為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嗎

Louis0511 wrote:
...再徵詢住戶意見且住戶同意的清況下,才會正式簽約,此決議還是記載在會議記錄中的,當天還有錄影存證,今天管委會沒有遵守當初的決議,也沒徵詢住戶的意見就私自與保全公司簽約了...難道住戶不能有意見嗎?...(恕刪)

方法很多啦, 比方說:
(1)先提案請管委會會議時公開解釋相關緣由
  (這個最簡單, 如不願意或理由無法說服您或其他有相同共識的住戶, 再進行更強烈的動作)
(2)由住戶聯署, 針對此問題提案, 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需達一定門檻), 請管委會處理,
(3)直接收集相關證物, 以個人(或聯合認同的住戶)名義, 逕行舉發控告管委會瀆職
...
意見要能解決您的問題才有用吧!? ... 上了法院看的是證據, 可不是誰說了就算的問題(還得花錢@_@)
(前提是: 看您願不願意先花心思時間(這就是熱忱囉, 很可能會吃力不討好喔), 否則大環境不會改變的)
謝謝各位的指教
我想大家都沒看清楚我所要表達的意思
如果在住戶會議中所決議的事項,有清楚記載下來,且此決議是當時的主委當著大家的面在會議裡所說的,那不應該遵守嗎,如果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都可以當做沒發生過,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請問各位有讀書的大大們,如果你們住的社區發生這種事,你們也坐視不理嗎,當然,,很多人說不然你自己來做做看啊..就是因為我有擔任過委員,現在是住戶,才知道這樣的事更不應該發生,會發這樣的文只是想尋求大家的意見而已,回覆的人不用火氣這麼大吧

"住戶會議中所決議的事項,有清楚記載下來,且此決議是當時的主委當著大家的面在會議裡所說的,那不應該遵守嗎,如果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 這種行為是可以告背信的 請先蒐集資料 不過您確定要這樣做?


社區住戶往往人多意見雜

最好的方式就是住戶多多參與管委會旁聽

當委員的也不用整天到處向人解釋或說明

也不用在言語間得罪住戶~

或惹的自己血壓高
但在日前公布的會議記錄中記載,管委會已私自與保全公司簽訂合約(沒有詢問住戶意見)

應該怎麼問?

一戶一戶問,還是那幾戶當代表說了算?(這幾戶比管委會還有法律效力?)

而且這種事本來就是管委會的權力,為什麼當委員又要到處問住戶意見?

如果物業沒有重大缺失,又知錯不改,換來換去累的也是管委會

所以熱心的住戶

不是多多參與會議,就是下次跳出來當~


個人看法~

Louis0511 wrote:
謝謝各位的指教我想大...(恕刪)


住戶要一個一個問,那還要管委會幹嘛?
就都改成住戶全體同意制就好,你自己都當過管委會
不知道裡面再幹麻嗎?
覺得有問題你不會繼續當去揭發問題或者幫忙看守的管委
感覺你們這社區還真沒規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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