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將您的問題釐清一下:
1, 依照台灣的建管法規,任何機械車位都是呈現在使照圖裡。要先確認該車位為自設車位、獎勵停車位或是法定車位。
2, 若是自設車位,依建管法規是可以辦理使用變更減少的。
3, 若是法定車位,依建管法規只能換位置,不能減少。也就是說,劃出六或十個法定車位,來代替這些機械車位,然後辦理使用變更。
4, 若是獎勵停車位,就比較複雜了。理論上,取消獎勵停車位,也不是不行,但是因停車位而獎勵的樓地板面積,應一併消滅,目前沒聽說過有人同意把自家的房子拆掉,就為了消滅停車位。
5, 同意樓上猜測,自設車位及獎勵車位產權均可獨立買賣。無產權證明僅有使用權,應該就是納入公設計算的法定車位了。
6, 在既有的社區要另外劃出合法的法定車位,真的很難,要相信建商的智慧。
寫完發現樓上講得很清楚。
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