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可以不同意裝隱形鐵窗?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法律上來看。。不阻礙逃生才有談的機會
不需要說管委會。。就算是法律一定也會限制這點
不信去看看法律條文。。不阻礙逃生一定是先決條件
不信你去查
法律的條文會有寫


法律條文 不懂就別亂說

怎不把你說的條文先找出來看看!!


防墜法案規定12歲以下65歲以上可以加裝防墜措施

設置防墜設施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防墜設施需妥善固定,並具有簡易拆卸、開啟或破壞之特性
(二)使用材料及型式,宜儘量降低對視覺之衝擊及對公寓大廈立面之影響,
且應注意材料使用年限,避免材料腐蝕等影響美觀及安全。
(三)防墜圍籬應選用鋼索等具有彈性之材料,其選用時,應考量設置開口
之位置及面積大小,並不得加設水平式橫條。
(四)防墜圍籬材料採用鋼索者,其間距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抗拉強度
( 依CNS2111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 應大於一百四十公斤(kgf)。

能簡單破壞就可

愛狗D茜茜 wrote:
小孩太好動又住高樓
找廠商評估過可在自家窗外加裝隱形鐵窗






改成可在自家窗內加裝隱形鐵窗

應該就沒問題了




窗外影響大樓外觀

窗內影響室內美觀





但孩子是自己的
google一下有很多門窗安全鎖啊

便宜又不用施工

小孩老人不要接近陽台不是更安全嗎?

愛狗D茜茜 wrote:
自家窗外加裝隱形鐵窗
安排施工前先支會了一下大樓
結果管委會反應蠻大的說不能擅自加裝
這樣我硬找廠商來裝好嗎



wangsam wrote:
、按「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


幫你畫重點,
你的管委會很盡責。
要裝就裝在自家窗內吧,沒人能說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絕對大過 社區規約
憲法、法律權利高過於任何規章規約公告
可以裝的

那如果法律規定殺人判死刑
社區管委會規約殺人沒事的
你還要聽管委會的??
小孩摔死了 管委會會負責??


有一句話叫做: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就是在講很多社區規約都亂定)

jason_uniq wrote:
法律條文 不懂就別...(恕刪)


抱歉。。我真的不懂。。原來法律條文是只需要挑選自已想看的就好
不想看的就直接不需要理會他
真的長見識了
感謝你的法律見解和解讀。。

你這麼優的法律見識。。我真的不懂。謝謝
其實很久以前我就這樣認為了
千錯萬錯。。永遠是別人的錯
一個可笑的社會怪現像。。
一個討論板。。只能支持你們的言論才能po
那還需要討論板作什麼。。

還有。。隱形鐵窗。。在我眼中最成功的是什麼

最成功的就是他名字取得太好了

明明就不是隱形。。旦每次討論到這問題
就一群人跳出來說。。他跟本看不到
旦我不是瞎子好嗎。。
我分的出他和隱形二者間的不同。。
二者跟本沒有任何關係
最多就是比較不容易發現而已
旦那也是高樓層的事
低樓層一樣很明顯好嗎
不要近視看不清就指鹿為馬好嗎
直接帶著法條去找管委會主委跟總幹事,如果他們還要繼續刁難,你直接嗆說如果你的小孩哪天萬一真的發生意外,你會告他們謀殺
Smart

黑羽斷翼 wrote:
印像中隱形鐵窗是受限制的
原因是他會阻礙逃生
真出事時。。人逃不出去。救護人員也進不來。。
要加裝防墜設施的限制之一就是不能阻礙逃生
我會說印像中是因為不確定規定有沒有變更
旦不能阻礙逃生這應該是不會變才對


隱形鐵窗不會阻礙逃生喔
一樣有緊急逃生的開口給你
我家裡有裝
那種逃生用的拆裝方式小孩沒辦法, 只有大人可以打開
管委會會不會以為你要裝那種傳統鐵窗阿
我姐有找這家唐盛科技在窗內裝類似這樣的隱形鐵窗

鋼絲線很細
遠看看太不出來
緊貼自家窗戶應該是也不干擾大樓其他人啦
廠商也有給有意外時可剪的
如果是用逃生來要求不行裝的話真的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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