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小弟住台北市某區的老公寓,最近看到一樓的鄰居在地下室施工,而且看起來是想佔為己用,這是合法的嗎?小弟印象中地下室也算是公共空間,這樣算違建嗎?姑且不論這鄰居一樓門口都自己停車,住一樓當路霸停自己的車無可厚非,反正我們這邊路霸比野狗還多,但連機車都不讓人家暫停(停了不是被放氣就是搞些小動作),聽鄰居說曾口頭上跟一樓提過,但結果不太愉快,大致上就是當成牠家的房子在裝潢。最近聽到鄰居在講地下室裝潢的事覺得越來越過份,這種情形應該如何檢舉或阻止?
zax903 wrote:依照權狀為主有些地下...(恕刪) 謝謝各位, 已經請白天沒上班的鄰居去調資料出來看如果是違法當然依法處理, 報建管處之類的但這屋主聽說是房仲,我想搞不好已經先被做過什麼動作了難道這樣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