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協調後,對方也願意配合修繕,基於鄰居關係,從頭到尾如廠商由我們找,廠商堪察也由我們連絡安排,甚至於如需進入對方家裡堪察,也是由我們請假幫他們顧家,然後他們拍拍屁股去上班,連請廠商報價之類的也是由我們在處理,總之一切過程就好像立場顛倒,好像是我們漏到他們,連廠商都覺得怎麼什麼都由我們在主動連絡,沒辦法,一般都是被漏水的人比較急

結果經過相關流程後,廠商也判斷的確是他們的管線出問題,結果每每在要確定廠商施工時間時,對方老以再想想或不回應來拖延時間,甚至提出是不是由我們先支付費用,等到施工完確定沒漏他們再付錢給我們,真的是有夠傻眼的

問題是費用撇開不談,只要我們沒主動連絡,對方就沒有反應,也不進行與廠商確認相關事項,有反應時就說他們也沒說不處理,他們也是一直配合我們觀察測試等,現在他們就是每每轉移話題一天拖過一天
如果再拖到年底就拖2年了,2個星期前我們決定寄出存證信函,限對方一個月內能夠處理完畢,結果妙的來了,對方回應這樣很不公平,問他哪兒不公平了,他說一個月的時間不夠,那我們回說一個月不夠沒關係,那請你告訴我們要多久才夠呢,得到的答案又是沒回應

再來就更絕了,明明我們是被漏水方,對方卻跑去找管委會來協助協調,我也不知道他想協調什,又不是彼此找不到人或是問題點釐不清,需要第三者來協調,一開始我也什麼都不說,就讓他先說,結果對方完全裝過程一付什都不知道,還好我們跟他的對話記錄什我們都有存證,結果對話記錄跟廠商堪察估價單我們都一一拿了出來,他原本想取暖的,結果反遭管委會洗臉,然後協調結果就是他要找原建商跟管委會一同會堪,他提出他信得過建商,我們又再次昏倒了,如果是這樣,不是該老早你就該這麼說了嗎?一年多要2年了你才這麼說,ok,既然你都提出了,我們也配合
結果在上星期的會勘後,建商也指出的確是他們的管線有問題,結果老招又來了,不是說信的過建商,他又說他要今天再自己找別的廠商來看,結果管委會等了一天的電話,完全等不到他的回應,管委會也建議我們直接就提告了,不然對付這種人真的沒輒,妙的是對方還說他也問過律師,律師說他可以放著擺爛不修,真不知他是去哪兒問的

我們有想過是否先進行法院協調,不成就再進行訴訟,但目前證據確鑿,也不是問題點無法釐清,想請問各位先進如採法院協調是要協調什呢?協調費用分攤嗎?因為問題也不在我們,我們原有想過乾脆費用攤一攤,後來想想也不對,如是我們漏到樓下,樓下也不可能願意跟我們分攤的呀
目前修繕費用廠商是報2萬多,但請個律師一審5.6萬,我們想過就算判決對方輸,他也頂多認修,我們還出的比較多,很想請問大家對於這種人真的沒有辦法給他一個教訓嗎?
例如進行調解或訴訟時,是否可提出希法院指定單位來勘查鑑定,畢竟費用不低,到時敗訴方支付,讓他多付那些費用我也甘願!不然難不成最後他只需認修2萬多就沒事了?
現在管委會也願意協助如有需要可以當證人,所以是先進行法院協調或是直接提出告訴好呢?

謝謝大家所提供的意見,在剛剛管委會來電後,我們決定就直接提告了,因對方上星期原本又說這星期一要找別的廠商,結果昨天過了無聲無息,在今天管委會去電詢問怎昨天沒消息,對方回說我沒打給你們,難道你們不會打來問嗎............真是無言
最後對方還請總幹事轉達我們說:告?要告的話到時如果不是他的問題,他可是會反告我們的
因此基於最後他還是老樣子,想盡辦法就是要拖延,讓過往發生的情況一再的重覆,
我想協調對他應該是沒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