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下來,遇到這樣的鄰居真的拿他沒輒嗎?

事件時間點是在去年,原由為我方主臥房天花板漏水,正常一定是先找樓上住戶反應,經過與樓上協調後,找了幾間廠商勘查了,也進行各項停水測試及關閉該戶總開關後,的確問題就是出在樓上的管線

經協調後,對方也願意配合修繕,基於鄰居關係,從頭到尾如廠商由我們找,廠商堪察也由我們連絡安排,甚至於如需進入對方家裡堪察,也是由我們請假幫他們顧家,然後他們拍拍屁股去上班,連請廠商報價之類的也是由我們在處理,總之一切過程就好像立場顛倒,好像是我們漏到他們,連廠商都覺得怎麼什麼都由我們在主動連絡,沒辦法,一般都是被漏水的人比較急,只要對方願意處理,我們累一點也沒關係

結果經過相關流程後,廠商也判斷的確是他們的管線出問題,結果每每在要確定廠商施工時間時,對方老以再想想或不回應來拖延時間,甚至提出是不是由我們先支付費用,等到施工完確定沒漏他們再付錢給我們,真的是有夠傻眼的

問題是費用撇開不談,只要我們沒主動連絡,對方就沒有反應,也不進行與廠商確認相關事項,有反應時就說他們也沒說不處理,他們也是一直配合我們觀察測試等,現在他們就是每每轉移話題一天拖過一天

如果再拖到年底就拖2年了,2個星期前我們決定寄出存證信函,限對方一個月內能夠處理完畢,結果妙的來了,對方回應這樣很不公平,問他哪兒不公平了,他說一個月的時間不夠,那我們回說一個月不夠沒關係,那請你告訴我們要多久才夠呢,得到的答案又是沒回應

再來就更絕了,明明我們是被漏水方,對方卻跑去找管委會來協助協調,我也不知道他想協調什,又不是彼此找不到人或是問題點釐不清,需要第三者來協調,一開始我也什麼都不說,就讓他先說,結果對方完全裝過程一付什都不知道,還好我們跟他的對話記錄什我們都有存證,結果對話記錄跟廠商堪察估價單我們都一一拿了出來,他原本想取暖的,結果反遭管委會洗臉,然後協調結果就是他要找原建商跟管委會一同會堪,他提出他信得過建商,我們又再次昏倒了,如果是這樣,不是該老早你就該這麼說了嗎?一年多要2年了你才這麼說,ok,既然你都提出了,我們也配合

結果在上星期的會勘後,建商也指出的確是他們的管線有問題,結果老招又來了,不是說信的過建商,他又說他要今天再自己找別的廠商來看,結果管委會等了一天的電話,完全等不到他的回應,管委會也建議我們直接就提告了,不然對付這種人真的沒輒,妙的是對方還說他也問過律師,律師說他可以放著擺爛不修,真不知他是去哪兒問的

我們有想過是否先進行法院協調,不成就再進行訴訟,但目前證據確鑿,也不是問題點無法釐清,想請問各位先進如採法院協調是要協調什呢?協調費用分攤嗎?因為問題也不在我們,我們原有想過乾脆費用攤一攤,後來想想也不對,如是我們漏到樓下,樓下也不可能願意跟我們分攤的呀

目前修繕費用廠商是報2萬多,但請個律師一審5.6萬,我們想過就算判決對方輸,他也頂多認修,我們還出的比較多,很想請問大家對於這種人真的沒有辦法給他一個教訓嗎?

例如進行調解或訴訟時,是否可提出希法院指定單位來勘查鑑定,畢竟費用不低,到時敗訴方支付,讓他多付那些費用我也甘願!不然難不成最後他只需認修2萬多就沒事了?

現在管委會也願意協助如有需要可以當證人,所以是先進行法院協調或是直接提出告訴好呢?


謝謝大家所提供的意見,在剛剛管委會來電後,我們決定就直接提告了,因對方上星期原本又說這星期一要找別的廠商,結果昨天過了無聲無息,在今天管委會去電詢問怎昨天沒消息,對方回說我沒打給你們,難道你們不會打來問嗎............真是無言

最後對方還請總幹事轉達我們說:告?要告的話到時如果不是他的問題,他可是會反告我們的

因此基於最後他還是老樣子,想盡辦法就是要拖延,讓過往發生的情況一再的重覆,

我想協調對他應該是沒用的,所以我們決定就直接進行提告了,進入訴訟前的調解就看到時對方的態度是如何了!!
文章關鍵字
colaman65 wrote:
事件時間點是在去年,...(恕刪)


你的管理公司沒有法務人員嗎?

請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或十二條)要求他負擔費用

其他請自己搜尋,我打字慢

現在人只知道買大樓都不知道要多了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不去了解就得請律師,你了解了!就不用花5-6萬元自己寫訴狀就可以

也可以先申請法院調解費用1000元,如調解不成立好像可以轉法院(費用另計)

如對方要求鑑定單位可以切結由漏水方負擔費用

祝順利!
colaman65 wrote:
事件時間點是在去年,...(恕刪)

colaman65 wrote:
事件時間點是在去年,原由為我方主臥房天花板漏水,正常一定是先找樓上住戶反應,經過與樓上協調後,找了幾間廠商勘查了,也進行各項停水測試及關閉該戶總開關後,的確問題就是出在樓上的管線

經協調後,對方也願意配合修繕,基於鄰居關係,從頭到尾如廠商由我們找,廠商堪察也由我們連絡安排,甚至於如需進入對方家裡堪察,也是由我們請假幫他們顧家,然後他們拍拍屁股去上班,連請廠商報價之類的也是由我們在處理,總之一切過程就好像立場顛倒,好像是我們漏到他們,連廠商都覺得怎麼什麼都由我們在主動連絡,沒辦法,一般都是被漏水的人比較急熱血,只要對方願意處理,我們累一點也沒關係

結果經過相關流程後,廠商也判斷的確是他們的管線出問題,結果每每在要確定廠商施工時間時,對方老以再想想或不回應來拖延時間,甚至提出是不是由我們先支付費用,等到施工完確定沒漏他們再付錢給我們,真的是有夠傻眼的鬱卒

問題是費用撇開不談,只要我們沒主動連絡,對方就沒有反應,也不進行與廠商確認相關事項,有反應時就說他們也沒說不處理,他們也是一直配合我們觀察測試等,現在他們就是每每轉移話題一天拖過一天

如果再拖到年底就拖2年了,2個星期前我們決定寄出存證信函,限對方一個月內能夠處理完畢,結果妙的來了,對方回應這樣很不公平,問他哪兒不公平了,他說一個月的時間不夠,那我們回說一個月不夠沒關係,那請你告訴我們要多久才夠呢,得到的答案又是沒回應吃驚

再來就更絕了,明明我們是被漏水方,對方卻跑去找管委會來協助協調,我也不知道他想協調什,又不是彼此找不到人或是問題點釐不清,需要第三者來協調,一開始我也什麼都不說,就讓他先說,結果對方完全裝過程一付什都不知道,還好我們跟他的對話記錄什我們都有存證,結果對話記錄跟廠商堪察估價單我們都一一拿了出來,他原本想取暖的,結果反遭管委會洗臉,然後協調結果就是他要找原建商跟管委會一同會堪,他提出他信得過建商,我們又再次昏倒了,如果是這樣,不是該老早你就該這麼說了嗎?一年多要2年了你才這麼說,ok,既然你都提出了,我們也配合

結果在上星期的會勘後,建商也指出的確是他們的管線有問題,結果老招又來了,不是說信的過建商,他又說他要今天再自己找別的廠商來看,結果管委會等了一天的電話,完全等不到他的回應,管委會也建議我們直接就提告了,不然對付這種人真的沒輒,妙的是對方還說他也問過律師,律師說他可以放著擺爛不修,真不知他是去哪兒問的怒

我們有想過是否先進行法院協調,不成就再進行訴訟,但目前證據確鑿,也不是問題點無法釐清,想請問各位先進如採法院協調是要協調什呢?協調費用分攤嗎?因為問題也不在我們,我們原有想過乾脆費用攤一攤,後來想想也不對,如是我們漏到樓下,樓下也不可能願意跟我們分攤的呀

目前修繕費用廠商是報2萬多,但請個律師一審5.6萬,我們想過就算判決對方輸,他也頂多認修,我們還出的比較多,很想請問大家對於這種人真的沒有辦法給他一個教訓嗎?

例如進行調解或訴訟時,是否可提出希法院指定單位來勘查鑑定,畢竟費用不低,到時敗訴方支付,讓他多付那些費用我也甘願!不然難不成最後他只需認修2萬多就沒事了?

現在管委會也願意協助如有需要可以當證人,所以是先進行法院協調或是直接提出告訴好呢?不知

遇到這種鄰居真的是....

希望能盡快解決
做絕點,自己修把管路都封死,到時候變他求你,你在不配合他,拖他個二個月,就夠他受的。
對付賤人就要用賤招,幹嘛讓自己氣的要死,還陪他玩兩年。
等到時候查出來了,換你裝無辜,說不懂水電要怎麼處理你又不是專業,誰叫你們自己不配合維修。
其實相關的功課我們都做過了

您提到的也都有去了解

只是比較疑惑的是調解的話不知是調解什麼?

一般不是問題不明確或有一方想另一方分攤費用才進行調解嗎?

還是說調解也可向調解委員提出就是要對方完全負起責任?




may313 wrote:
你的管理公司沒有法務...(恕刪)

colaman65 wrote:
事件時間點是在去年,...(恕刪)



到區公所 問問法律或調解人員

不需要花錢!!

這種是除非你告她 才用到法院

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就可以了!!

告訴她 如果錢不夠 你們幫忙分攤也是可以!!

把問題癥結找出來!! 拖兩年 我想絕對是錢的問題!!


tsai5059999 wrote:
到區公所 問問法律...(恕刪)



舉個實例給你 參考 我自己遇到的

8F 屋主 是個60多歲政府機關工友 月新3萬

7F 屋主 不知 她家漏水 找到3F屋主

屋主 也是打死不承認是她們家 漏水

結果 7F屋主 因為進出大樓遇到 3F屋主的兒子 跟她順便說明

8F屋主兒子去跟母親商談 結果 請廠商來看 確實是自己家裡漏水

但遇到報價 8F屋主覺得太貴 兒子則說 如果太貴我自己付 後來母親說幹馬都我們付

7F屋主急了 遇到8兒子 兒子說 我媽媽負責 該說的我們都說了

後來又遇到好幾次 兒子也很不耐煩 就跟7F屋主建議她補貼一些錢

後來8F屋主 就答應修了

其實 費用才15000 2F補貼 3000 就OK了!!






如果是這樣可以好好協商的鄰居當然很好

但對方收入不錯,還請台傭,

有次去堪查,他連打掃家裡都還另外請人

所以我想錢對他來說根本不是問題,不然他早提出分攤的想法了

個人是覺得他根本就是要我們自己處理,昏

tsai5059999 wrote:
舉個實例給你 參考...(恕刪)

colaman65 wrote:
如果是這樣可以好好協...(恕刪)


那你只能 區公所和法院囉!!

你自己都很清楚囉 !!

該去做就去做阿!! 不然你就自己出錢了事!!

tsai5059999 wrote:
那你只能 區公所和法...(恕刪)


嗯,好像也只能就走這一步了,謝謝您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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