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 我們社區前幾個月裝了新的鐵捲門,說要更新遙控器,後來又自己開會(不是社區大會、也不是車位所有權人會議)說要車位所有人建檔,繳交車輛行照影本這樣合法嗎? 他說不交 就不給進!地下室車位,自購,所有權狀有註明第幾號車位,不是共同持分的! 每個月都有收管理費500元,已經住了15年,這一屆的委員會把戲特別多~~~請問這樣的規定 要遵守嗎? 不給進 我就報警,這樣處理正確嗎? 不交資料,真的是有家歸不得嗎?管委會自己開會的權利有這麼大嗎?
不給進就違法了首先,先打電話去營建署詢問,畢竟很多細節只有你本人(使用者)知道,營建署會跟你說該連絡你所在縣市的單位...然後主管機關就會去了解狀況 (開會紀錄、表決紀錄...等等)---總幹事的錢真的不能省,總幹事的職責就是要阻止主委做出違法的事情...
不給進就是違法如果交資料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當中議決,或是區分所有權人議決交給管理委員會處理那要求住戶交資料就盡量配合吧畢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常常會把太大的權交給管理委員會因為大部分的區分所有權人都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經常看到的是類似"授權管理委員會議決辦理"的決議殊不知,這樣只要管委會違法,那就是全體住戶要去承擔所有的後果樓上的,抱歉,吐槽您一下事務管理人員(俗稱總幹事)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太多太多社區都會抱怨為何好的總幹事總是留不住,不然就是抱怨找不到好的總幹事因為這些社區根本就不尊重事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當然也是有很爛的總幹事住戶及委員以為自己了解一點法,就無限上綱的要總幹事去做不對的事情到最後往往都是堅持做對的事情等著被開除或換掉錢多少與你找到的總幹事的素質根本就不會是相對的一是社區的人文環境(主要是住戶及委員對於專業的尊重程度)二是總幹事本身的綜合因素最後就是物管公司對於社區的支援
我家管委會也是會要求行照影本才給停車.(經住戶大會決議通過).原因是常常有住戶車位被不名人士占用照成管理困擾...大家都配合..其實為了自家停車場安全管理就給吧..但要注意在影印本上註明本影本只供oo大廈管委會建檔用途.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如有違法(含個資法)私用其他用途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