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設還有一堆問題都沒處理?
我們說沒處理好怎麼成立...

建商說要先成立管委會,然後在點交(但是點交可以不通過),這樣缺失才有一個對話窗口

因為我們公設都是住戶自己去找的缺失,並非專業
如果請專業的公司點交,這樣能暫緩成立管理委員會嗎?


建設公司在點交是不是都擔心怕住戶找專業人員(例如:SGS)

文章關鍵字
成立管委會有個統一窗口才對呀 趕快成立比較方便管理社區 點交公設有缺失 管委會就要求建商改善到底是沒錯的
goodboygood wrote:
建商說要先成立管委會,然後在點交...(恕刪)

在程序上建商是對的, 但實務上還是有眉角
你們實際的住戶有多少? 能不能掌握管委會?? 如果住戶不多, 管委會可能面臨被建商壟斷的局面, 到時公設點交就是建商說了算

找專業點交也要有授權單位, 你們沒管委會, 那誰授權?? 住戶? 哪一個住戶還是所有住戶?? 我如果是建商, 在沒有管委會的授權下, 我不會理會所謂的第三方點交單位, 甚至不會配合, 公設連看都不給看, 因為假設今天建商跟所謂的第三方點交單位配合, 也陸續點交, 結果管委會成立後卻對點交結果不認帳, 那建商怎麼辦??

所以, 如果你們住戶夠多, 能召開區權會, 委員過半以上都由實際住戶擔任, 主委也是住戶下, 那建議儘早成立管委會, 管委會成立後, 再找專業代驗公司來點交公設, 這樣才是比較好的程序與做法
雖然很多人都在靠北sway胡說八道。
但他參加他們社區管委會的經驗可以參考一下。
去找一下吧。
住戶8成以上了

還有去年的缺失還沒處理...建商承諾要處理,連動都沒動...
住戶擔心管委會成立後,會推給管委會
之前有些問題建商的回答是這樣,(成立管理委員會後你們在自己處理,因為公司蓋這樣我們也沒辦法變動),"不是缺失是設計不良"
那之後都推給管委會不就好了..
不知道你們是幾戶的社區,公設建商只對管委會負責沒錯啊,不然100戶有100個意見,有人說這樣,有人要那樣,是要怎麼做,

成立管委會,由主委代表,不論要請SGS驗屋還是要管理其他社區事務,也是需要有一個能全權負責的人,基本上會推責任的建商,不管你們是不是成立管委會都會推,但不成立管委會,損失的是住戶,很多事情沒辦法做,尤其新社區(大樓)剛開始是需要建立很多規定,以後才好管理
goodboygood wrote:
住戶擔心管委會成立後,會推給管委會...(恕刪)

管委會不就是你們嗎?? 所謂建商推給管委會應該只是要一個專責的對口可以互相討論, 看要怎麼做大家可以接受, 不然8成的住戶, 人人都是意見, 建商也不知聽誰的
當然, 如果自己真的很在乎公設, 可以出來當管委甚至是主委, 能主導議題, 也能直接對建商
如果沒有管委會,都住戶自己找缺失,一個禮拜說一項,沒有個固定窗口,建商會不耐煩吧,他可能是故意丟著,等你們選出代表,一次跟他說完,他可以一次解決,不用今天哪戶說,明天又是另一戶來找。

goodboygood wrote:
目前公設還有一堆問...(恕刪)


我記得沒有SGS這種幫忙驗公設的公司

朋友在2012年時有問過

goodboygood wrote:
目前公設還有一堆問題...(恕刪)


1.公設問題跟成立管委會是兩回事
2.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3.公設點交可以請專業廠商來驗收,他們缺失會開出來附上照片請建商處裡
等缺失收完代檢確認無誤就可以點交
4.個人是覺得沒必要請到SGS,畢竟代檢費用也是社區自己要負擔(SGS費用很高)
可以請專業機電公司檢驗,後續機電保養也可以請他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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