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代理消防申報工程公司說,需要有一位代表人代表集合住宅提出申報。(人頭)
消防工程公司及消防隊都說只是窗口代表,沒有其他法律責任,也不會收罰單。
有位北部縣市的朋友跟我說,他們集合住宅每年都收到消防隊通知單;不理他,也沒成立管委會,也沒收過罰單。
反而成立管委會後,就躲不開了。
不知以上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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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風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