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公司司機今日不慎將我們社區外牆的攝影鏡頭

撞斷了2隻

已有向社區主委說明承認是我們撞壞的

但是司機目前主張說 攝影鏡頭離地面要高於4.2公尺

不然是不合法的(但是我查不到相關法源)


雖然弄壞為我方,但司機是想要確認到底是不是因為攝影設備過低

不符合法規,撞到賠償責任非100%

小弟目前找到的只有"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內政部93.6.17台內營字第0930084615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廣告看板、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

二、樹立廣告: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

第三條 下列規模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

一、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二公尺者。

二、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六公尺者。

三、設置於地面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六公尺者。

四、設置於屋頂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三公尺者。

第四條 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位於車道上方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以上。

二、前款以外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位於退縮騎樓上方者,並應符合當地騎樓淨高之規定。

正面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五十公分。

前二項規定於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但是攝影鏡頭屬於 "廣告物"嗎?


社區外牆外攝影機

司機是撞到紅圈處的攝影鏡頭
假如有人違規停車,撞到造成車損的人就不用賠償嗎。
hua01
違規停車被撞到,雖然撞人的一樣要賠車損,但卻也是按肇事比例分攤互賠,有可能被撞的人要付的比撞人的還多
王小泉
hua01,您好,違停部份這個例子沒有錯 畢竟違停本屬違規行為,但是只要在路上行走的車輛應該都適用 比例原則 ~
王小泉 wrote:
小弟公司司機今日不慎將我們社區外牆的攝影鏡頭

撞斷了2隻

已有向社區主委說明承認是我們撞壞的

但是司機目前主張說 攝影鏡頭離地面要高於4.2公尺

不然是不合法的(但是我查不到相關法源)


雖然弄壞為我方,但司機是想要確認到底是不是因為攝影設備過低

不符合法規,撞到賠償責任非100%

小弟目前找到的只有"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內政部93.6.17台內營字第0930084615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廣告看板、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

二、樹立廣告: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

第三條 下列規模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

一、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二公尺者。

二、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六公尺者。

三、設置於地面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六公尺者。

四、設置於屋頂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三公尺者。

第四條 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位於車道上方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以上。

二、前款以外者,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位於退縮騎樓上方者,並應符合當地騎樓淨高之規定。

正面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五十公分。

前二項規定於都市計畫及其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但是攝影鏡頭屬於 "廣告物"嗎?




司機是撞到紅圈處的攝影鏡頭


我家天花板都沒有4.2米

你知道4.2米多高嗎

難道一般住家一樓要裝

都要裝去2樓才能合法??



你司機說法規

那叫你司機找法條出來就解決了

真的

誰說的要誰來證明

不過份吧

畢竟司機敢咬定4.2米

那表示他自己知道法條是什麼

而且就算上法院

也是司機要想辦法證明4.2米的適法性

而不是對方要舉證他們不需要架到4.2米的高度

所以

司機說有法規

那請司機自己舉證出來吧

誰提的誰舉證

應該很公平才對
王小泉
沒錯,我也是希望司機確定一下他說認定的4米2到底根據為何,所以才來查一下並詢問網友們是否有相關法規可以參考~~
王小泉 wrote:
小弟公司司機今日不慎(恕刪)

老闆就要大方地出面解決
2支監視器了不起1萬


如果那司機 今天撞到違停汽車
是不是也主張汽車違停 導致他撞上去
主張為違停車主要賠他錢
王小泉
賠這種財損事小,重要是司機知道自己錯,而不是一口咬定安裝攝影機的位置有問題~( 就部份人發生事情後很喜歡歸因,也就是把錯怪在別人身上),目前當下是要糾正司機態度囉~
84865426 wrote:
老闆就要出大方地出面(恕刪)


違停汽車已經「違」了!怎麼會拿來跟本案類比?
王小泉
電光老騎士 您好, 其實我明白84865426 大大所說的部份~但您是對的,兩件事是不同類型的,感謝!
王小泉
edgar大您好, 至於合不合格這部份,如果我家司機仍感到不公平,我會請他直接報案處理的
王小泉 wrote:
小弟公司司機今日不慎將我們社區外牆的攝影鏡頭

撞斷了2隻

已有向社區主委說明承認是我們撞壞的

但是司機目前主張說 攝影鏡頭離地面要高於4.2公尺

不然是不合法的(但是我查不到相關法源)


雖然弄壞為我方,但司機是想要確認到底是不是因為攝影設備過低

不符合法規,撞到賠償責任非100%


你司機說的也是有道理

那條路 是公有道路的話

你可以請司機自己出錢去跟你的社區打官司

讓法官判輸贏

鐵牛CEO
司機沒錢 又不會去法院爭輸贏 那就賠錢而已 不過 你還是可以用裝太低的理由 要求打個折扣 [XD]
王小泉
鐵牛ceo您好,目前達成算合解,主委說會用最便宜方式處理,原廠撞到2隻,其中一隻重新接上沒問題,只剩下一隻應該是要更換!


這樣還能撞斷?

如果攝影機沒壞,請人換支架再裝回去即可
王小泉
今天好冷 大您好, 我也是覺得不大可能會撞到,因為司機走此條路已經 3-4次了 確定攝影鏡頭的線頭是斷得
樓主都說是"自己"社區內的攝影機~~~又是"自己"的司機撞到~~~還兩支???!!!!
攝影機如果撞的到?~~也差不多要撸到圍牆了吧???樓主是該慶幸只撞到攝影機!!!!
不要去扯什麼高度4.2公尺了~這樣鏡頭照出來的畫面看得到什麼東西嗎???
社區監控不是為了拍風景吧???主要拍得到出入的人、車~~最好是人臉、車牌清楚!!!!
建議先去賠償社區再好好跟司機檢討吧!!!!有保險就看看會不會理賠~~不過出險划不來!!!
王小泉
richard1126大您好, 司機是車棚部份去撞到(就是載水的那種棚子) ,至於拍不拍得清楚,昨天主委是說有拍到,那可能就有效了吧...有保險 ,但金額若小,傾向自行處理這樣~
其實我覺得司機講得蠻有道理的

雖然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這法條

不過照片路看起來蠻小條的

假設攝影機裝得太低太突出,是不是就等於妨礙到車子通行

如果路寬兩米,監視器右往外突出20公分,這樣路就剩1米8了
王小泉
這條路就一條轎車再3/1臺車子的寬度,至於高度,我目測約3米左右~
那個牆壁上的燈位置更低,為啥沒有一起撞掉啊?
路邊反光鏡、交通標誌也常常被貨車撞掉,它們位置更低
就牽拖卸責,不會駛船嫌溪彎



話說那個攝影頭幾百元就有了
王小泉
可能司機昨天累了吧,不然這條路也是有走過,昨天真的不小心~至於鏡頭部份,就看主委報價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