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可以挪用車位結餘款項,進行社區修繕嗎?

社區是20多年大樓,如同其他大樓一樣,隨著時間流逝,要花錢修繕的項目及支出越來越多
近期社區要針對幾位住戶家中進行外牆滲漏水修繕,卻紛爭不斷
起因是活儲可用資金不足,管委會想解約定存,結果就是引發社區對立

部分住戶認為不妥,認為定存那幾百萬是老社區的最後保命錢
而且那些定存金額全是機械、平面車位所有人長年繳交費用(平面300元,機械500元)
扣除保養費、清潔費、電費後所存,攸關車位所有人權益,本來就應該專款專用
另有住戶精算後,發現活儲+定存金額,遠少於結餘應有金額,似早已被挪用

部分住戶則認為目前錢難賺,不宜調漲管理費

待修戶則希望管委會趕緊召開區權會討論、表決,將定存解約後,進行修繕,解決問題

追根究底
就是歷屆管委會只想當好人,未能適時調漲管理費(目前一坪40元),導致入不敷出
但若要解定存動錢,就像是社區修繕所需費用,都靠70個車位所有人在養一樣,極不公平

請教各位大神
一、此問題是否無解?
二、若區權會最後決議通過動用定存,車位所有人無法接受,可否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多數決的暴力很難
無解.....
要不然也去選管委會試試看吧
無解,
就像本社區召開區權會,小坪數住戶提案拉高大坪數住戶的管理費,
投票?當然小坪數住戶票數多啊....
哈哈哈....多數暴力,
這時就覺得還是透天的好....
我的用戶名稱
法律有規定..管理費調整同意人數要超過出席人數的3/4耶..也就是出席人數100個人,同意票要有75票以上才可以成案喔!廢票跟不投票都會造成提案不通過
塵封眷戀 wrote:
社區是20多年大樓,...(恕刪)

車位清潔費通常只是個名目
也算是管理費的一種
除非你社區規約中明訂車位清潔費只能專款專用
否則很難告的成
修繕費用若沒超過規約的規定數字
管委會決議通過一樣能動用
就算要區大決定
也是少數服從多數
不想要所謂的多數暴力
就請加入管委會
打不過就加入吧...
塵封眷戀 wrote:
社區是20多年大樓,...(恕刪)


主要爭點是幾位住戶家中進行外牆滲漏水修繕是否為社區責任

若是,社區即有修繕義務,至於定存,只要規約沒有訂明專款專用,管委會本來就有權解定存使用,都不用經過區權會同意
同意5樓的說法. 車位清潔費只是管理費中的一項收費名目.
沒硬性規定只能用在汽車相關支出.
如果硬要規定專款專用,
貴社區要把管理費細拆成: 修繕, 人事, 清潔, 大小公設水電...等各細項?
然後開會決定各項佔比,
其中一項透支時就兩手一攤不修了, 等明年度的預算再來修?
重點是貴社區每坪40元的管理費太低了, 要解決入不符出的問題只能提高管理費了
塵封眷戀 wrote:
另有住戶精算後,發現活儲+定存金額,遠少於結餘應有金額,似早已被挪用

這才是要優先處理的,不是嗎?

塵封眷戀 wrote:
部分住戶則認為目前錢難賺,不宜調漲管理費

大膽請問什麼時間是錢好賺的時候?

塵封眷戀 wrote:
而且那些定存金額全是機械、平面車位所有人長年繳交費用(平面300元,機械500元)
扣除保養費、清潔費、電費後所存,攸關車位所有人權益,本來就應該專款專用

是不是專款,是不是專用
5樓,7樓都說了
而且你要如何證明盈餘必定是由車位相關費創造的?

塵封眷戀 wrote:
管委會想解約定存,結果就是引發社區對立

定存,活存,甚至是挖個地洞把錢埋起來,都只是存錢的方式
能用這個來吵也是蠻奇杷的


塵封眷戀 wrote:
一、此問題是否無解?
二、若區權會最後決議通過動用定存,車位所有人無法接受,可否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除非能夠證明區權會決議有貪贓枉法的證據,否則法律是無權推翻決議的
法律保障的是多數人的決定,而不是讓輸家有不服氣翻盤的權利
但是如果區權會決議最後導致另一嚴重後果的,那就是人人都罰
比較常見的是消防安檢未申報, 外牆未修磁磚掉落砸傷人之類的
印象中有個很多年前的案例是區權會通過把存款分回給住戶,導致消防設備故障沒錢修,最後發生火災了
塵封眷戀 wrote:
社區是20多年大樓,...(恕刪)


沒有分開記帳管委會這樣支出並無不妥,我們社區剛好跟你遇到的顛倒
而是沒車位的住戶怕以後機械車位+車梯(我們不是坡道)維修會用到大家的錢,就提議要專款專用分開記帳
所以在大樓27歲(目前32歲)時分開記帳了,初始的金額是建商一開始給的60萬,到目前為止每年都維持剩餘一點點,去年剛好車梯要換(50萬),就有車位的人平均。大錢就額外支出,保養小錢就每個月繳的錢支出。
塵封眷戀 wrote:
社區是20多年大樓,如同其他大樓一樣,隨著時間流逝,要花錢修繕的項目及支出越來越多
近期社區要針對幾位住戶家中進行外牆滲漏水修繕,卻紛爭不斷
起因是活儲可用資金不足,管委會想解約定存,結果就是引發社區對立

-->先釐清這外牆滲漏水修繕的範圍到底是不是社區要負責的

部分住戶認為不妥,認為定存那幾百萬是老社區的最後保命錢
而且那些定存金額全是機械、平面車位所有人長年繳交費用(平面300元,機械500元)
扣除保養費、清潔費、電費後所存,攸關車位所有人權益,本來就應該專款專用
另有住戶精算後,發現活儲+定存金額,遠少於結餘應有金額,似早已被挪用

-->挪用? 那是社區的錢 即使被"挪用"也是用在社區內 花的人也是管委會 我認為挪用這詞並不妥 因為那是合法的
這些來源是"車位清潔費" 的錢 貴社區也沒有規約規定只能用在車位上 那是社區住戶有的"共識"而已


部分住戶則認為目前錢難賺,不宜調漲管理費

-->想必這些人就不是那些外牆正在滲漏水的住戶

待修戶則希望管委會趕緊召開區權會討論、表決,將定存解約後,進行修繕,解決問題

-->這很正確阿 管委會要"挪用"那筆錢 有人不同意 待修戶希望管委會趕快修 管委會沒錢
那開臨時區權會才對


追根究底
就是歷屆管委會只想當好人,未能適時調漲管理費(目前一坪40元),導致入不敷出
但若要解定存動錢,就像是社區修繕所需費用,都靠70個車位所有人在養一樣,極不公平

-->所以招開臨時區權會 大家討論這些漏水的住戶怎麼維修 那錢不夠了 要提高管理費
不然你說你的 我說我的 會有結論嗎?


請教各位大神
一、此問題是否無解?
二、若區權會最後決議通過動用定存,車位所有人無法接受,可否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這樣看看:招開臨時區權會,提高管理費,討論要計劃慢慢回補先"暫時"從這"車位清潔費"借出的錢,規範專款專用,車位清潔費專款專用要立在規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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