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就沒了土地所有權---看土地持分重建,原則上是以土地持分做核心,看該地容積可以蓋多少,再和土地持分比例去配;原先建物所有權基本上可以無視所以假設某甲原先建坪100坪,地坪15坪;某乙建坪50坪地坪30坪..重建後就可能變成某甲建坪50坪,某乙建坪100坪
大樓要用一個整體來看所以只有整棟能用和整棟不能用兩個答案如果大樓中有一處損害到不能修復到安全的狀態時,基本上就要整棟[清空→拆除→重建]所以10層大樓中,假設只有5樓蹋毀,不能只拆除5樓以上留下1-4樓但是10層大樓中,價設只有頂樓(或頂樓之上建物)蹋損(通常不是地震造成),是可以維修的一般清空/拆除是強制性措施,至於要不要重建是全體住戶(土地持分著)要決定的事
NAX-鴻 wrote:要是地震垮了又或是年久失修了,不能住了 垮了拆了就用土地持分,如果只是建物使用權,那就甚麼都沒年久失修不能住...如果整棟建物安全,那是屋主的事,如果因此潛在危害整棟建物安全,屋主會被強制規定維修到安全狀態如果因此讓整棟建物失去安全(不可修復),那整棟被強制拆除...費用訴訟耗時,通常公部門付費
台灣共產國 wrote:如果運氣不好~貸款繳一半房子倒了,那是不是除了原本的房貸外,還要再去貸一筆重建費用啊,想到就覺得很恐怖除非有保險~但產險公司應該也不是吃素的,我覺得.... 不用覺得啦,像我這邊有房子市值700左右,銀行估3~400,借款150第二年看到火險單打去問說要最高的(家裡因素)結果只能加個幾十元最高保250...他們也怕你自己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