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123456789 wrote:基隆東帝士連耳機都不給我換..還搬出法條...= = 耳機要插入耳朵孔裡....但若故障應該同樣可以換貨1、 有下列商品恕無法退換貨:購買日期已超過30天之商品、已拆封之消耗性商品(如:電池、軟片、菸酒)、有衛生疑慮無法再銷售之商品(如:內衣褲)。
很感謝大家的回覆經過幾次協調對方也同意退貨 我們不想買了有派過專人來家裡檢查 不過當下沒載回去說出工費跟包裝載回電視回去的運費要付1000元我問說若自己包裝好送回去呢?也需付500元多了這次購買的經驗 自己會更加注意細節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