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nk wrote:(恕刪) 我是直接下載NCC的原文pdf檔來看:它裡面是說「得依契約原訂資費、內容及條件使用至113年12月31日」,而原資費就是優惠跟著合約到期日。所以你只要合約到期日沒改,原優惠時間到就自動消失。這條的意思只是說將原本台星的合約「複製、貼上」到台哥大,問題是合約時間就是在那邊,複製貼上後,還是一樣到期而失去優惠,不是因為複製貼上後,合約日期展延。關鍵在合約到期日。
合約書下面星號附注裡面就有寫合約內傳輸速度是優惠也是原合約的內容NCC(四)-3內容是得依契約原定資費,內容及條件使用至113年12月31日(後公平會要求改至114年12月31日)所以傳輸速度鎖在1M已經違反NCC同意合併時的條件了(NCC同意合併時所有未到期合約應該就立刻展延到113年12月31日才可以合併)直接NCC投訴吧
knift wrote:關鍵在合約到期日。 這樣說就有問題了,遠傳給亞太用戶的保證就是到2025/12/31,不然全部的亞太用戶都可以直接砍掉了吧(亞太用戶應該8成以上都是到期的)遠傳官網:https://www.fetnet.net/estore/exclusive/inp/index.html↑我的4門亞太都活的好好的,雖然訊號沒有很理想,但遠傳是都有保障到2025年底,樓主的案例是台哥大的問題吧~
北極光熊 wrote:認知中,像我的亞太11無約(2019/11簽約即到期)、138一年後約滿後到期(2020/11到期),這兩案都是到期後可繼續原約優惠續用,合併後可以使用到2025年底?而台星188是終身約,所以可以使用到4G關台?而樓主原台星約不知道是否有註明約滿可繼續原約續用? 2021 的台星雙 11是最後一次的 188,網路沒有吃到飽,只有優惠 30個月,合約到期之後限速 1M,這種就是假的終身方案。2021 的台星雙 11 要辦 5G-299 才對,30個月合約到期還有 4G 吃到飽,可以用到 2040年 5G 執照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