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該被抓出來修理的,
是那些開吃到飽的店,
訂下了合約, 卻又想不履行合約,
想用愚民的手法, 變相改變合約.
我絕對贊成各家電信公司,
白紙黑字明訂網路使用量與限速規則,
不要像現在偷偷摸摸, 私下限速, 新聞誤導.
還要故意挑起消費者自己內部的謾罵.
一家吃到飽餐廳,
今天沒有提供足夠的餐點,
你們是會去抱怨餐廳,
還是去譴責那些吃比較多的客人??
如果餐廳一開始就明確表明,
吃多少之後, 只能吃B餐(雞腿飯).
再吃多少之後, 只能吃C餐(滷肉飯).
這樣子明明白白,
也能讓大家都吃的到A餐(龍蝦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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