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關念)無照駕駛被撞.就算對方錯.還是要賠

更生人 wrote:
其實看到上面有些大大...(恕刪)


據我所知 無照的會比較嚴重!!!!!!!!!!!!!!!!!!!!!!!

就像一個瘋子禿燃跑到馬路上 被撞死

死者要陪對方的損害

一個行人 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被撞死 還要賠人家!!
我無照駕駛被別人違規撞到了,違規的人還要賠我,天阿~~這真是太好賺了

以後我要教育下一代只要守規矩就好不用去考駕照了。

呆完就是被情理法這三個字害慘了
chs65 wrote:
話說.考駕照是教導您...(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說難聽點不知道是哪隻豬想出來的,為何只有單一方
要注意,對方就可以注意?只能說鄉愿功不可沒。
美國的月亮比較圓嗎?只要美國就是對的嗎?
你要不要看看現在最大宗的黑心商品是哪裡出的,影響遍及全球!
關於這點我覺得台灣的制度其實比較合理!
無照者不應該上路,該罰!
肇事者不當駕駛,也該罰!
分開來看其實很清楚,不當的行為就該受到應有的處罰,不論他是哪一方!
肇事者也可能是無照者!可加重處罰!
不當使用下車輛實為兇器,容許不當駕駛免責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這狀況下只要知道對方是無照駕駛,幾乎就可以為所欲為!!真的不是一個善法!!
美國有許多洲,各自有不同法規,不知這樣的判例是不是多數洲都是這樣?
Heel toe bend symphony?
這種觀念就類似如果有人違規闖紅燈或是酒醉駕車,被撞傷或撞死的人是騎乘無照駕駛的汽機車,是因為對方無照駕駛使得肇事者違法闖紅燈或酒駕,所以肇事者就完全不用負責任。

是因為被撞的人沒有駕照才會造成事故,還是肇事者違規才造成事故?


極端一點的例子:
如果有人酒駕去撞到汽機車,還把人撞死,這時候就是要賭。在對方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如果死者是無照駕駛,那就是對方自己倒霉被撞死,酒駕的人就完全沒有責任。如果被撞死的人有駕照,酒駕的人才有責任。

這樣才是不合理。
其實......
應該要注意一點......
美國的判決並不是說無照駕駛就倒楣,
應該要有個認知......
"你只要考照,就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不然對考照的人是不公平的!!"
政府及法院宣導鼓勵人們考照......處罰無照駕駛的人......

"情、理、法"固然情字擺第一,但不可說法律不正確,這樣人民何必守法,也不用法律,更不用考照了!!
seatree wrote:
這種觀念就類似如果有...(恕刪)


很抱歉......
回復一下大大的說法......
若是酒駕,應負的應該是公共危險罪......

換個角度想,若是騎機車的有考證照的話,是不是可以得到更公平的判決......

我想,這個樓主應該是要表達......
無照駕駛一定有錯,但不是"全錯"!!
但得到的判決及賠償一定沒有像有證照的來的公平!!
無照駕駛人.被有照照駕駛人.違規撞傷.
無照駕駛算違規.而無照駕駛這方的保險公司(非強制險)指投保的意外險.會受理賠嘗嗎?
考上駕照......只是避免被開一張無照駕駛!
........在台灣是可以這樣說沒錯!= =
車禍並不是說你有沒有駕照,而是路權、法規.....等等。
有沒有駕照而是另外開的!
就像在路口發生車禍,警察一來.....先開一張妨礙交通!~~~~~
http://tw.pg.photos.yahoo.com/ph/ysfli0071109/album?.dir=c1e3scd&.src=ph&store=&
maxmad wrote:
以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恕刪)


很公平阿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路上


他不出現在路上 他怎麼會被撞



汽車有錯是有錯


但無照更是錯


就像法律不能觸抵憲法一樣



美國這樣我覺得很好阿


假如我愛違規 撞到無照算我好運


我又不知道他有沒有照 也不是故意撞他 故意就叫殺人了


只是貪圖時間便利闖個紅燈 闖個路肩


敢無照上路就要保佑自己沒事


那以後小孩就教導 只要守規矩 不要考駕照就好了阿


反正出事跟有駕照一樣的責任歸屬


無照罰單 那算什麼 平常路上根本不會被欄


你帶安全帽 不闖紅燈 警察哪會攔你 除非你一看就很幼齒



臨檢你也只要說你有駕照 也很少警察叫你拿出來的


不違規 警察很少會看你駕照的


所以台灣以後教育就是守規矩 不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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