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大約11年,車子於停駛狀態被撞,車頭車尾都有損壞,對方只保強制險,而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的肇責分析表是我方無肇責,車估價維修費用將近6萬,對方一開始只願意負責車尾部分,他自己說有申請肇事比例鑑定,但申請了約兩星期還沒出來(車禍已發生近2個月),現在對方說全車只願以3萬元賠償,請問我該去申請肇事鑑定後再去申請調解委員會嗎?該怎麼做比較好?
不能先出保險先修嗎?
再叫公司代位求償
樓主的車應該是"停止"狀態而非"停駛"狀態
停駛你就不能開到馬路上了
有保車體險直接就開去修吧
保險公司會去行使代位求償

Orangebu wrote:
我的車大約11年,...(恕刪)

大大有投保車體損失險(非第三人體傷或財損的責任保險)嗎.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神風小黑貓 wrote:
大大有投保車體損失險...(恕刪)


沒有投保車體險,所以無法代位求償
上法院吧~順便把交通代步全都加上去給他爽一下吧~!!!
如果你沒肇責的話~!!車撞了本來就要幫人修好~
還有喊價這種事嗎?
樓主有沒有受傷
有的話去驗傷
告他刑事傷害罪逼它賠你民事的車損
沒受傷你只能打民事的侵權損害賠償官司
Orangebu wrote:
我的車大約11年,...(恕刪)


我比較不了解的是車頭是怎麼損壞的?? 還有撞上其他什麼東西??

"保險公司申請的肇責分析表是我方無肇責" 表示已經有肇事鑑定了
申請出來, 直接先調解, 若對方不出面, 直接上法院就了, 才6萬, 讓他跑跑法院就不只6萬了


Orangebu wrote:
沒有投保車體險,所...(恕刪)

建議樓主還是聲請公所或法院調解吧,因為對造的開價,應該有經過探詢,
至少調解的結果,如果是樓主能夠接受的範圍,
例如: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的時候,能夠省下後續起訴(民事小額訴訟)、上訴...之程序.
假如樓主覺得自己不擅談判,擔心有弄巧成拙的機率,
可以在聲請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時候,推舉有類似長才的親友(三人以下)列席協同調解.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maxsanta wrote:
我比較不了解的是車頭...(恕刪)


車頭是因為後車撞到後再撞上前車,因為我是舊車,真要到上法院好像會有折舊問題,因為車已經修了,只能要求金錢賠償,我也沒要求要全新品回復,但車也修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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