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usty66666 wrote:這樣的故事 上新...(恕刪) 這件事當初有上過晚間新聞,但就一個晚上而已。"當初疑似沒壞沒撞到的東西",保養廠早就處理掉了,樓主發文的時候早就都已經無法取得也無法保全證據。事實的真相,當初參與的人做了什麼,自己心裡有數,司法申張不了的正義,就看老天爺怎麼發落了。雖然過了很久了,但這個案例是可以學到一些怎麼面對保養廠和保險公司的教訓,最重要的是車子一定要有保險。
我很好奇一件事 :車廠發票 47000 多 , 跟保險要求 47000 多金額一樣 ,這個金額 , 原車主(鄭小姐) 知道嗎 ?因為以車主來說 , 有保險 , 保險業務妳幫我把車弄好就好了不會在意保險跟肇事者要多少錢另外像這種執意換新零件的案子 , 如果肇事者同意賠錢之後可否要求把換下來的零件全部收收過來 ,雖然資源回收賣不到兩百塊 ,不過可以防止被騙說換新零件 , 其實啥都沒動過 (樓主也說外觀看不大出來損傷)
保險公司最會拿這種事情來騙錢的 版上案例很多 總歸一句 你不碰撞到他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嗎就算稍微碰到他而已 畢竟那是車主花錢買的車 他當然想弄回原狀 他有保保險一定找保險公司來處理 處理當然回原廠阿 接下來就不關車主事情了 為何要告車主 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