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笑死~之前就提過FA、HIL這類的case,接觸這些研究領域會是和泰的人?????看來樓主真的外行XDD原來報名試駕活動被抽到是原罪啊那看來當天在大鵬灣的所有車評或跑汽車新聞的記者都和泰的人了不需要在那隱射,麻煩提出證據指出我是哪家車廠的人沒有的話請道歉!ACE_0319 wrote:這是什麼文大家心裡有...(恕刪)
心得分享就心得分享居然說是業配文這邏輯不是一般人可以達到的所以那些說是業配文的人一般生活都不會跟其他人分享吃過甚麼好吃的餐廳或是用過甚麼好用的東西是嗎只要分享就是業配文、打廣告嚕?業配文是有收錢的才算是業配文如果不是這算不算是指控阿?
我有一個方式給樓主參考,樓主之前錄了一段是否能目視踩剎車或油門的影片,那是否也能再錄製一段,由專業人員解讀或說明行車電腦紀錄是否可認定為暴衝訊息的影片,這樣不就解開了所有人對這台車是否為暴衝的疑慮,解說的人不用露臉,只需要有聲音跟電腦紀錄圖像曲線即可,當然樓主也可以不理會我的提議.
ACE_0319 wrote:樓主昨天特別請假去跟...(恕刪) 樓主爭取消費者權益的行動,我絕對100%支持但不能把爭取消費者權益的舉動,跟這次的toyota疑似暴衝事件混為一談,邏輯上來講,這是兩件不相干的事情網友們包括我個人,都在關注樓主原先的po文,等待樓主提供更多有力證據來舉證事故是由車體本身造成只是回文除了沒有更新的舉證,都是說明樓主針對消費者權益的努力,壓根沒有針對本案做進一步說明我個人在意的其實是樓主新款的Camry,倒底有什麼證據可以明確指出車體設計或生產瑕疵,造成此次的暴衝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