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被機車撞要陪240萬??

沒有錯~
就走法院一途
相信他們不太敢走法院

她們撞人,無照駕駛,自己造成的卻要別人賠錢?
怎麼看都不對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這個其實有很多可議的地方啦.

好比..你因為車故..而停在路邊...你也亮起了雙黃燈....但有沒有去架三角架(就連架的時間也是個問題,..因為要看你為什麼在路邊的原因是什麼)

而對方無照駕駛撞上了車...這個比較復雜

1,無照..系沒受過訓練教育之駕駛人...他不會駕駛..但他又去駕駛..本身就是罪.
2.他撞上你..但要看你違規了沒...如果有..你也要負責..但要看你的違規事由是什麼
因為...(你是受過訓練的駕駛人....你要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如果有個行人違規過馬路...就算是高速公路也好...
(行人是...沒受過訓練的...而你是受過訓練有牌的...所以你也是有相當責任的)
(因為你有駕照..所以你本身就知道...馬路上會有東西跑出來..你自己要小心..--這是一種解釋哦)


所以在交通法上..及判例是很重要的東西....
並不是說...行人違規可以拿來做.....例子的哦...請注意..(可以去查一下..什麼叫行人)
而駕駛者本身因受訓過..所以萬一有人從路中跑出來..你去撞到他...(這時我們會看..怎麼撞..時間及發生的因果---好比..他是由天橋跳下來一頭撞上你的車前...那你的責任是0...但如果他是掉到你車前30公尺..而你的車速未依規定行駛..而壓過去...抱歉..你有事..要負上一半責任....
但是你有踩煞車..但還是有壓到...那要看你的速度有沒有過快(不是超速哦)...負上1/3責任左右..)

因為..有照駕駛人,本身為受過訓練之駕駛者,本就對路上之會發生之遇其及非遇其之事有相當之警覺...(馬路如虎口)
但剛剛是指車輛行進間..
而車輛在停駛時..又不一樣.
所以..這件事.
你要看..你停車的地點...
你停車後你有無去警示後面的路人,或駕駛者
光這2點就很頭痛的了.
如果你有時間去警示...郤沒去做...(好比你停下車...未依規定去放三角架....在車上過了三分鐘在發車)....那你就有責任...----因為你沒有去警告後方來車(可能是事故的原因).
但如果你是一停下來..就打雙黃...而停下來的時間還來不及你去放置三角架時..那你仍需負責任.但也不到一半...因為這叫對方沒有看清楚...沒去警覺前方交通的現況.而你是非自願之事故.

所以在交通法規上...大家還是要小心點...
因為..
你車開在路上...撞到"行人"..都是要負責的..不過他是不是違規在先
你和車輛之間發生車禍...那就是先以誰違規在先來決定責任的大小....(好比後車撞前車...叫沒保持安全距離....但前車也不是完全沒責任哦!!...)

重點...知法不要只知道一半....
老話一句...

找相關專業人士.才是解法之道.(不是找黑道哦)
混世魔貓 wrote:
有些觀念必須要澄清一...(恕刪)

無照駕駛並非造成車禍的主因~~這點大家都知道
前提是雙方都有駕照的情況下,再來談後續的事吧!!
我要強調的是>>無照上路說任何理由都是無照錯,為何無照還要上路??
為何大家要考駕照>>就是要遵守法律,對方連法律都不遵守了,我想什麼都不用說了吧!!
如果今天這個例子,法律上判定無照贏,我想大家也不用考駕照了
因為無照跟有照根本沒有區別了,更何況是無照撞人!!
假設今天看文章的各位大大,無照上路然後發生這樣的事,難道都不會心虛嗎??說話敢很大聲嗎??
大家因該要有的觀念>>遵守法律!!




A992+125+328+445
cc.hsieh wrote:
無照駕駛並非造成車禍...(恕刪)


同意.這點

守法才是王道啦

沒照的小朋友..不要以為一二次沒關係....有時意外就是那一,二次啦.
無照是犯法的,所以無照只要被警察攔到,就準備吃罰單,
這就是為什麼要去考駕照的原因,而有照的,如果違反交
通規則而造成事故,表示你也是不守法的,一個不守法的
和一個不守法的,請問這有什麼差別?法律是保護守法的人
,不是保護不守法的人,你對的話,你就是對,你不對的
話,不會因為你以前都是對,所以現在就一定是對的,所
以重點是,你是對的嗎?我想如果自已都守法的,這表示
自己就是對的,而一旦自己也是錯誤的,我想這就是兩個
不守法的法律問題了。

1.這件事我同事會去找專業的人士去處理...

2.我的目地是想問問看是否有人有類似的經驗或者什麼想法可以參考一下...

這種事要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我會受不了...

to breakoff:

聽我同事的說法是還沒去放三角架就被撞上了...因為還在試著發動汽車...

基本上我同事的想法是賠定了...但是總共要賠兩百多萬...是他沒想到的一點...

聽他說保險似乎頂多一個人三十萬?(這點我不確定)...

我也是覺得賠定了...只是...會不會太超過了點...


要是我同事車一顧路就馬上去放三角架的話..可能今天不是只有那兩個小妹被送去醫院了...

我想這似乎是不幸中的大幸...

但總覺得心理蠻不平衡的...就我所知騎車那小妹的父親是警察...

放縱家裡小孩無照駕駛...


我同事是希望不要上法院...因為一上法院似乎會很麻煩...這我是聽說的...


感謝各位(鄉民?)...一個晚上就有這麼多人回...

一:上法院,但是不用賠,或賠個一點點的可能性有九成九(保證最多不用賠到240萬的1/10)
二:不上法院,乖乖賠240萬(保險公司可不幫忙出喔),日後還可能被追加!!

叫他自己選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不要認為對方不敢上法院
相反的只要他們請教過律師,他們絕對是有恃無恐
傷害已經是既成事實,且是"刑事案件"
至對方有無駕照,頂多讓你朋友在判定責任歸屬時少"一點點"
但自己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責任,傷害罪就是成立
遇上這種事就只能自認倒楣

同事前一陣子開車與闖紅燈的機車擦撞,也是一樣被告
我們研究後的結論就是
一但發生車禍,先用頭去撞自己的擋風玻璃
只要先讓自己也受傷
後續的和解或官司至少可以處於平等的基礎上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一:上法院,但是不用賠,或賠個一點點的可能性有九成九(保證最多不用賠到240萬的1/10)
二:不上法院,乖乖賠240萬(保險公司可不幫忙出喔),日後還可能被追加!!

叫他自己選


上法院不可能不必賠,也當然不會比240萬多
不過大概要揹個上傷害罪的前科
不相信嗎?台灣的法律就是如此
dragon25 wrote:
上法院不可能不必賠,...(恕刪)


詳見:
車禍肇事者之刑事責任

PS.此討論串之案例,除非對方在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告訴乃論),否則日後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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