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灑灑一篇,但是裡面的論點根據為何??(出自何本學術刊物或是樓主本身是相關學術研究者)
節錄一段環保署的文章
http://mobile.epa.gov.tw/motorbike_7.aspx
"截至100年12月底止,全國機車登記數約1,517萬輛,其中輕型機車(其中大多為二行程機車),惟有部分車輛已回收、失竊或棄置不再使用,預估使用中的二行程機車大約還有200萬輛。由於二行程機車燃燒系統之設計,須添加機油至燃燒系統中潤滑,因此行駛過程中會因潤滑機油在汽缸內與汽油一起燃燒及利用混和氣來清除廢氣,導致燃燒不完全時,排放的碳氫化合物特別嚴重,為四行程機車的8倍,所排放致癌物質是四行程機車的3倍。"
講的很清楚了,2T多燃燒了機油就是比4T不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