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2/21『終結交通戒嚴,捍衛路權正義』大遊行

achihemi wrote:
我自己每天也是通勤30~40公里騎機車上下班~
想要路權,騎紅黃牌就是了~~~

)


別的懶的泡~就炮你這句

紅黃牌路權哪來的?天上掉下來的?政府官員良心發現給的?廣大無知鄉民支持的?
你現在反對的種種論點當初在紅黃牌爭取路權的時候通通都一樣,要路權?不會去開車啊?

那還討論個屁,通通不用進步就好了,原地踏步繼續當21世紀全球唯一鎖國國家不是更好?

沒有當初的抗爭沒有當初的嚐試跟突破,紅黃牌路權不會有現在的進展,相同的只有現在願意嚐試,白牌路權才有可能回到正常化

另外回你前幾篇,機車一直都可以騎快車道,去把交通法規讀兩遍再來跟人討論法規,強一點好嗎?
按這裡檢視網頁

要尊重每一種交通工具的權利;
要尊重每一個人選擇他們願意選擇的交通工具的權利!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achihemi wrote:
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
仍以機車占46.3%最多,
自用小客車占24.6%次之,
大小貨車占19.0%居第三,
如與99年同期比較,以機車及營業小客車均增加4件較多;
肇事時段以「16-20時」合計占20.2%最多。

以上是版大資料裡抓出來的...
只知道一昧的要求要路權~
然後猛打汽車違規!?機車呢...
只會要求警察多取諦...然後呢??

要改變用路人的心態不容易,
至於全台的機車是否真的有1500萬台在路上跑??
只知道避重就輕的去算單一車種比例~
卻不知道,A1肇事,死一個是一個...誰跟你在算比例??
只會提到汽車肇事,公車計程車開大絕~~
機車呢??

刮別人鬍子前,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這種沒有立場的遊行,不去也罷...

==============================================

如果你們真的想要路權~
不能只靠遊行,那能代表什麼!?
相關的配套措施在哪裡...
不能只要求警察嚴格取諦~~~
等下又要來個遊行說警察罰單開很大!!!

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
沒有努力想過要怎麼改善,
只會找出一堆數據說四輪是大魔王~
想不出什麼解決方法,
就要大家一起出來遊行~~~
這還真像時下少部份年輕人的想法!!!

我自己每天也是通勤30~40公里騎機車上下班~
想要路權,騎紅黃牌就是了~~~

如果我是版大~
我會找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地方議員或是立委,
請他們"長期"重視這方面的資訊~
並請相關單位,甚至是學術單位~
去擬定或是研究機車開放禁行車道路權的可行性,
或是可以因為這些研究而提出"數據佐證"機車可以行駛快車道!!!

什麼事,都有解決比較快的方法~
遊行,絕對不是最快的方法...
遊行完畢後,得到什麼~
乖乖回去騎慢車道吧!!
不開放,遊行再多次還是不開放~~~~~~~

革命尚未成功,網站上希望能開放禁行車道的各位~仍需努力!!
你們如果未能成功,我還是騎我的慢車道,繳我的罰單~
如果各位"在極低成功率"的前提下成功了~謝謝你們,我可以少繳一點罰單!!

您覺得遊行,絕對不是最快的方法嗎?
那遊行至少是上新聞,爭取社會大眾反思、認同的方法沒錯吧?
俗話說溫水煮青蛙
我們至少可以用盡各種方法去提醒可憐的同類快點醒來
那~您醒了嗎?

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
仍以機車占46.3%最多???
別鬧了吧
這種沒有看過車輛比例,沒除過車輛總數的數據也敢拿出來?

國情統計通報
1.自1997年11月起,汽車逾期6個月以上未參加定檢者,依法令註銷牌照。
2.2004年9月起小客車租賃業車輛改列於營業小客車內。
3.2002年7月起重型機車包含大型重型及普通重型機車資料;2007年6月起輕型機車包含普通輕型及小型輕型機車資料。
4.依交通部「2007年機車使用狀況調查」結果,2007年底機車不使用率為重型機車10.8%,輕型機車18.4%。
↑您愛的機車不使用率;那汽車不使用率等您來提供嘿~

拿點資料出來看嘛
我只看到您一張嘴呼溜溜
有公信力嗎?
事實就是
汽車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0.7400959204395454 件
機車每萬輛僅有A1肇事致人於死 0.3436401448260423 件,敬陪末座
汽車A1肇事率是機車 2.153694588896758倍


最後
您也知道可以少繳一點不合理不合公平正義的罰單喔?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

Nardus wrote:
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
仍以機車占46.3%最多???
別鬧了吧
這種沒有看過車輛比例,沒除過車輛總數的數據也敢拿出來?
(其餘恕刪...)


一天到晚拿單一車種的肇事比率來說嘴~
請問人家46.3的比例是哪來的...??

重申一次~
A1肇事,一件就是一條生命!!
請問今年A1肇事裡,有多少是機車肇事!?
而機車肇事的占比是多少!?
"請"不要再拿什麼機車總數來除來比較~
比這個會死得比較少人嗎??

生命不是可以去算什麼發生率...
一件A1肇事就是一條生命,不是讓樓主拿來做比較!!
要比請拿所有A1肇事裡,機車肇事的死亡率來比~~~
就是46.3%

台灣的守法觀念薄弱~
想做什麼開放的話,找些機關做些研究跟努力!!
至於樓上還有版大提到紅黃牌的部份...
這些不是遊行來的,這些是部份推動法案的重機車主與立委們努力得來的~
回文的大大你有努力到嗎!?
有跟這些立委或是學術研究機構討論過嗎!?
沒有那些報告,沒有立委三讀~只是遊行??...法案會通過嗎??

我肯定他們的努力~~~
但不要用遊行模糊了這些人努力的成果!!

無意義的遊行~
只會增加民眾的反感而已!!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achihemi wrote:
一天到晚拿單一車種的...(恕刪)


不是遊行來的??
你知道他們也有遊行過嗎?
不知道請去YOUTUBE上搜尋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不是遊行來的??
你知道他們也有遊行過嗎?
不知道請去YOUTUBE上搜尋


當然知道有遊行過~
但功勞要掛在遊行上太勉強...

沒有這些喜歡重車的朋友去努力跟國會議員們協調,
沒有這些立委去提案,沒有相關的研究人員去做出報告~
沒有立委去複雜的協商跟三讀...
紅黃牌的路權會過!?

為這些事情努力過的人都是無名英雄!!!

但現在的狀況是大家覺得只要遊行~
好像什麼事都能解決一樣!?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更何況這比紅黃牌的路權爭議更大~~~~

不理性的先去做些客觀研究,只引申部份對機車較有利的數據來爭取!!
然後加上"遊行",這樣就能開放了嗎??

我並不覺得遊行不對~
但想遊行之前,請問主辦遊行的單位,你們做了什麼研究!?
不要只是拿些對自身有利的數據就想要開放路權~~~

本質就是"人"...
法治觀念無法提升,相關研究或是報告沒出爐...
甚至沒有立委幫忙提案,或是配套措施沒做好~
法案永遠不會過!!!

A1死亡車禍裡~就是有那麼多機車騎士肇事...
不要跟我提萬輛裡的比例,
一件A1肇事就是一條生命!!

像飛機好了~
有因為他的肇事率低,所以只要一出事...
就因為肇事率低所以這些乘客就該死嗎!?

請先想想要如何有效的減少機車肇事在A1事件裡的比例!!
而不是永遠拿什麼~~肇事比率/萬輛...這種比例來算~~~

剛很也有版友提到要請警察很努力的給他取諦~
最好是用財產申報值來訂定繳交罰單的多少...

在這之前~
不如先推動"重罰酒駕"的大遊行!!
只要酒駕就犯刑法,至少判3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是易科罰金)
如因酒駕肇事,至少需重判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只要這一條成功,保證會有很多因酒駕肇事而致死的A1事件會明顯減少!!!
我想這也是最快且最有效減少A1事故發生的機率~

以上~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achihemi wrote:
當然知道有遊行過~但...(恕刪)


遊行只是開始

機車肇事A1??
是汽車肇事撞機車還是?
那可不一樣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小海≧▽≦ wrote:
遊行只是開始

機車肇事A1??
是汽車肇事撞機車還是?
那可不一樣


內政部統計處~100年第36週內統計通報~
◎A1類交通事故肇事原因,
仍以酒醉(後)駕駛失控占20.3%最多,
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占17.7%次之,
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占12.4%居第三;
如與99年同期比較,以行人或乘客過失增加14件、酒醉(後)駕駛失控增加8件較多。

◎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
仍以機車占46.3%最多,
自用小客車占24.6%次之,
大小貨車占19.0%居第三,
如與99年同期比較,以機車及營業小客車均增加4件較多;

(二)按肇事車種別分:
以機車肇事517件占46.33%最多,
自用小客車274件占24.55%次之,
大貨車104件、小貨車108件合占19.00%居第三

數據顯示得很清楚~
以車種別來看,機車肇事率仍高!!
以肇事主因來看,酒駕占20.3%最高~

以上~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achihemi wrote:
內政部統計處~100...(恕刪)


你舉的資料不就代表機車在馬路上正處一個弱勢??

汽車撞汽車,公車撞汽車,貨車撞汽車會到A1的程度的情況容不容易?
而汽車撞機車,公車撞機車,貨車撞機車呢?

只要一出事,死的幾乎都是機車騎士...
把機車限制在外側車道,跟公車計程車混在一起,不就增加這兩種車種對機車的傷害?

機車好好順著車流走,不用擔心公車跟計程車的切進切出,難道這樣沒比較安全?

還是你己經把肇事原因都全部都算機車的頭上? 別開玩笑了...
achihemi wrote:
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恕刪)


總歸一句話,你不願意出力,只想享受
那麼有會講,那找立委這件事情就拜託大大你去做囉
我相信憑你的口才一定會可以讓立委對你有求必應的

另外依照你的邏輯,那可以取消集會遊行法了,反正遊行又達不到目的對吧?

而且你把「適不適合」 跟「有沒有權利」 混為一談,這是不對的
汽車事故比率較低,某部份來說也是因為汽車很多時間在行駛相對安全許多的快速/高速公路上阿
平面道路發生的事故原因都無法在你所提出的報告數字中反映出來
我個人覺得你太過一廂情願的相信一份不能反映實況的報告
就像失業率的事實一定只有一個
藍綠用不同的基數去做報告各說各話,你相信嗎?

交通部的事故統計明明就無法拿來解釋事故與機車路權的相關性
你非要把這兩者綁在一起來論未免太過偏頗

還有你一直再提酒駕,你可以另外開一個主題或辦個連署或是像你提議的你自己去找立委
請別模糊焦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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