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慢慢推廣試辦 那為何不先做到
目前有禁行機車的路段 其餘路段就禁行汽車開始?
先完全做到汽車車分流啊
那我就沒意見

為了汽機車安全 尤其是一堆人愛講的為了機車族安全
汽車請三段式左轉來完成右轉
gungunM wrote:
在這裡...你關心過...(恕刪)
ahph_gmail wrote:
若要慢慢推廣試辦 那為何不先做到
目前有禁行機車的路段 其餘路段就禁行汽車開始?
凜 wrote:
蠢話二連發 你一年繳的稅有郭台銘多嗎?
沒有的話你憑啥跟他有一樣的公民基本權利?
整串最傲慢,自私,不懂溝通的不就是你?
gungunM wrote:
那些被右轉車撞到的都騎很快?
那些被路邊開門撞到的都騎很快?
被巷口衝出來撞到的機車都騎很快?
慢慢騎被外側車道危險環境致死的你都看不到就對了...
achihemi wrote:
那些在快慢車道強行左轉~然後被撞的機車??
那些騎機車超速蛇行,然後因為變換車道被撞的機車??
那些從巷口速度太快衝出來的機車??
那些因為天雨路滑超速不慎打滑或摔車導致後面撞成一團的機車??
因為那些危險的機車,導致出車禍的案件,不會比因為汽車而肇事的少!!
我說過了,都是"人"的因素~
我們的目的相同,但不同的地方在於...
對於法案的修改,不是"馬上改"或是"全部改"
應該是慢慢階段性的修法,或是有相關配套措施!!
剛開始應該做的是依各路段狀況去"減少"禁行機車道~
減少禁行機車道後,對應相關的路段收集資訊...
等相關的數據有了,有了數據的支持,才有談判的本錢!
才有研究的籌碼~~
而不是一開始什麼都沒有,就在喊說要全面開放...
沒有相關政府人員敢一口氣開放的~~
你們好好想想吧,哪一種方式會比較快讓禁行機車道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