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也只能騎1台
為何強制險要保5台呢?
我認為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可多一個選項-->從人而非從車
每2年5台車需要繳1次強制險共約6000-7000,才能換行照
這些錢足夠我保強制險加上高額第三人責任險
對於他人更有保障
P.S.
要討戰的就免了,5台車加起來一年騎不到3000km,沒製造甚麼汙染,卻貢獻不少燃料稅給國家作建設!
停駛也不適合,每年要辦復駛太麻煩了
斷料的老車也不是說繳銷就繳銷的,到時驗車不過無法重領會搥心肝
不知道擁有多台車的車友,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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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更新
1.
對於有人質疑我的車佔位置
實在是

要當嗜好就不會丟路邊
ans:
我的私人停車空間約可停50台機車
2.
對於有人質疑我,繳不起就不要買那麼多部
ans:
繳稅給國家我願意,繳錢給保險公司(財團)我不爽(我寧願把這些錢拿來多買一些紅燈玉蘭花)
3.
1個人有10台車&10個人共用一台車
相信都是比較極端的現象
我相信現行的強制險和換行照綁一起對於大部分只是把車當交通工具的人來說,很不錯也很合理
01上的愛車人士不少,我的車友有停車空間或是念舊的,價錢合理,是見一台收一台,但有牌車就會遇到和我同樣的問題
再強調一次,我的重點在於第三人責任險是否應該從人而非從車
我想到的方法是
1.
國民必須保強制險才能持有汽機車駕照,沒有騎車或開車需求的人,直接辦理停用駕照
要使用車輛時,直接打電話到監理單位語音操作(連線保險公司)啟用駕照,保險按日計費;成本可精算,我可以接受此案的單位保費較高
2.
現行方法和前項併行,供國民選擇對自己有利者,只不過既得利益者-->保險公司會抗議
我相信任何政策或法令都有其不足之處,也有可以改善的空間
事情也不是對或錯二分法
我的想法只是個開端
真要執行,必定有很多細則需要考慮
我想到的是:
1.就算強制險從人,汽機車分開;汽車的殺傷力比機車強的多
2.營業用和自用分開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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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更新
目前已經有7台機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