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第一次發文請教問題 如有不妥請告知
內文可能較多請包含

甲方:在下親弟弟(未滿20) 乙方:對方(成年)

整件事情是這樣 12/7(星期六)晚間11點多 甲為了閃避前方急煞車輛失控自摔後人車分離車子滑行撞擊到停在路邊摩托車(車上有坐人)

乙方被撞到後報警請警察來測量也做了筆錄 之後我到了現場告知警察並先載甲去醫院擦藥

當時目測 甲方:身體多處擦傷 摩托車也多處破損
乙方: 人"沒有受傷" 摩托車後擋泥板含車牌掉落
然而12/7號(星期六)也晚了 於是做完筆錄 甲方去醫院擦完藥就回家休息



在12/9號(星期一)事情來了
當天全家都在上班 剩甲在家中修養這時 乙方透過LINE與甲方聯繫要求晚間8點談和解並開口要6000元

我下班後得知消息並馬上與乙方聯絡,一開始先禮貌慰問後就詢問到對方開價要6000是否太高有沒有議價空間

再加上並告知乙方 甲未滿20歲需監護人陪同 但因爸媽工作關係時常加班幾乎都到晚間快10點才回家

但是乙方踩的很硬 他認為6000合情合理因摩托車牽去修導致他無法上班加上修車費他認為不過份

當然我們也希望要求他如無法上班工作損失可否開個收入證明

乙方是說上班地點是家族企業沒有收入證明,如果真要以我的收入大概兩天15.000左右所以要求6000很合理
也說開出來到時候也不會對你們比較有利

(中間他就開始說他家中光他爸那邊年所得就約500萬左右等等一直強調說認為跟我們收6000對我們來說會比較好)



好吧!!!總之到了後頭談到最後 對方也有點情緒了 直接說晚上9點半在哪哪哪派出所談和解不然就要提告

當然我也無奈畢竟爸媽當時也可能還沒回家無法給確定答覆

整件事大概是這樣 我們沒去派出所

我的疑問是說 就我認知 不是必須先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三次失敗後 才轉由訴訟

那對方能告我們什麼 他除了摩托車壞掉修理1.200 沒上班損失7500? 乙方沒受傷

我們這邊因該不會牽扯到所謂的過失傷害? 而且對方當時騎的是得意還高手100忘了

當然人不可貌相 我初算倘若一天7500上班20天就好 一個月收入15萬欸!!!!

為了6000元要告上法院真的值得嗎

我希望各位以客觀角度分析 調解委員會發函來我們一定會去

但是我們這邊若真的被告 會很不利嗎? 6000元算有點多是筆小負擔

我們這邊一直希望可以好好解決 對方卻踩的很硬 無法溝通 到今天也都沒有在連絡了

請教各位大哥大姊 幫小弟分析一下
文章關鍵字
1.這是民事,不是刑事
2..沒有交通工具不能構成沒去上班理由,只有「人」受傷才能構成沒去上班理由,他可以搭其他交通工具列交通費,但是前提他的車要壞到不能行駛,掉漆去烤漆不能成為沒有交通工具理由
3.法官看到6萬元都不想理了,還只有6000元
4.他去法院提告的話,法官會叫你們去調解,法院就有調解人,調解人會居中協調,正常來說不會任人獅子大開口,放心。
5.頂多賠償修車損失,安啦!
謝謝 jxv回覆 放心多了 感謝您的分析
我是嘎抓 wrote:
各位好!!!小弟第一次發文請教問題 如有不妥請告知
內文可能較多請包含

甲方:在下親弟弟(未滿20) 乙方:對方(成年)

整件事情是這樣 12/7(星期六)晚間11點多 甲為了閃避前方急煞車輛失控自摔後人車分離車子滑行撞擊到停在路邊摩托車(車上有坐人)

乙方被撞到後報警請警察來測量也做了筆錄 之後我到了現場告知警察並先載甲去醫院擦藥

當時目測 甲方:身體多處擦傷 摩托車也多處破損
乙方: 人"沒有受傷" 摩托車後擋泥板含車牌掉落
然而12/7號(星期六)也晚了 於是做完筆錄 甲方去醫院擦完藥就回家休息



在12/9號(星期一)事情來了
當天全家都在上班 剩甲在家中修養這時 乙方透過LINE與甲方聯繫要求晚間8點談和解並開口要6000元

我下班後得知消息並馬上與乙方聯絡,一開始先禮貌慰問後就詢問到對方開價要6000是否太高有沒有議價空間

再加上並告知乙方 甲未滿20歲需監護人陪同 但因爸媽工作關係時常加班幾乎都到晚間快10點才回家

但是乙方踩的很硬 他認為6000合情合理因摩托車牽去修導致他無法上班加上修車費他認為不過份

當然我們也希望要求他如無法上班工作損失可否開個收入證明

乙方是說上班地點是家族企業沒有收入證明,如果真要以我的收入大概兩天15.000左右所以要求6000很合理
也說開出來到時候也不會對你們比較有利

(中間他就開始說他家中光他爸那邊年所得就約500萬左右等等一直強調說認為跟我們收6000對我們來說會比較好)



好吧!!!總之到了後頭談到最後 對方也有點情緒了 直接說晚上9點半在哪哪哪派出所談和解不然就要提告

當然我也無奈畢竟爸媽當時也可能還沒回家無法給確定答覆

整件事大概是這樣 我們沒去派出所

我的疑問是說 就我認知 不是必須先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三次失敗後 才轉由訴訟

那對方能告我們什麼 他除了摩托車壞掉修理1.200 沒上班損失7500? 乙方沒受傷

我們這邊因該不會牽扯到所謂的過失傷害? 而且對方當時騎的是得意還高手100忘了

當然人不可貌相 我初算倘若一天7500上班20天就好 一個月收入15萬欸!!!!

為了6000元要告上法院真的值得嗎

我希望各位以客觀角度分析 調解委員會發函來我們一定會去

但是我們這邊若真的被告 會很不利嗎? 6000元算有點多是筆小負擔

我們這邊一直希望可以好好解決 對方卻踩的很硬 無法溝通 到今天也都沒有在連絡了

請教各位大哥大姊 幫小弟分析一下...(恕刪)
聽他放屁


到時候出庭 他不是也不能上班?損失不是更多

月收入10幾萬 沒機車就不能上班 ? 看來腦袋很簡單

不會搭車 或開車?
9527林大尾 謝謝您的分析 整件事聽起來疑點確實很多 也有點可笑

小弟比較不懂所以才PO文詢問 至少放心不會被敲竹槓
我是嘎抓 wrote:
9527林大尾 謝謝您的分析 整件事聽起來疑點確實很多 也有點可笑

小弟比較不懂所以才PO文詢問 至少放心不會被敲竹槓...(恕刪)
這樣說好了

他上不上班是他個人問題(人又沒受傷)

他頂多跟你要上班的計程車費吧

或你個人在加個200元紅包 去給他收驚
1.談賠錢就會在民事那邊,歡迎提告!
因為敗訴後,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再者是機車毀損,並無導致乙方受傷致無法上班!
除非提出驗傷單(注意看驗傷時間,如車禍近幾天為佳),
已過一個禮拜,可以請法官異議,因為可能不是車禍所造成,
(但是光是律師費就遠超過6千)。
2.如其他大大所言,不能上班是取決人!如果該賠償交通費,
可以舉例以一般公司行號出差做補償,舉例用公務人元就可以用
公車每段收取費用(不是你說想計程車就可以坐)
3.另外在調解時,每場最好都到,可以使用錄音且記錄談話內容,
真的要提告也沒關係,你要具體證明你有明顯想和解意願,
如你所提你看去看對方,並電話詢問,都可以調資料內容當佐證,
當你願多佐證證明你有心,基本上賠錢就不會那麼多!
4.如真的提告,你可以要求請對方具體提出證明,
1.無法上班理由(無受傷,精神有沒影響到?)
2.交通工具距理費用合不合理?(舉例如計程車收費)
ps機車修理看損壞程度,大致上三天都可以修好!
請找出他家到他上班路線有其他配套措施(公車捷運),
如計程車請他開收據請款
我要說的 jxv 都說完了~
基本上只有機車受損
要賠償請先列舉完整收據與明細
然後再算折舊
談不攏就走法院
放心這種民事官司不會有前科
而且還要先進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呢, 一定都是想辦法要求雙方達成妥協(要人賠的降低金額, 賠人家的多賠一點)
所以賠償金額又會再打折........
既然對方不講理
那就上法院吧
吃虧的反而是對方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我剛下課到家 看到大家熱心的解答我好開心 謝謝你們


看完各位的分析 心理真的輕鬆多了畢竟家中大人 比較忙碌沒時間處理
不知道你弟弟是否有行照~有駕照 車子他本人所有? 感覺對方開6000 好像剛好是接近無照駕駛的罰金耶 開的也太大了6000~~
單純來看 很明顯這個人就是要坑人(他說的日薪 不可能那麼高 如果他騎的是BMW的機車 我還比較相信)
至於 上法院 不一定 要請律師~ 律師也不一定都要錢... 只是民事訴訟 是有可能 最後 輸的那一方 要付律師費 ~ 基本上這種小事 也不太需要浪費前請到律師~ 條例看一看 在跟法官辯解 為自己抗辯就好了~
個人比較懷疑 以上單是你第 單方面告訴你的 事發經過~~ 但是?事實上呢? 要是調錄影帶 調出的紀錄是你弟違規駕駛 導致撞到別人 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這點就要先弄清楚~
最好的方式 是直接找修車 問她整個車牌地方修理多少前 你在看多塞個給她500 還1千 應該就夠了~ 不然要上法院就上吧 法院判下來的錢 通常比較合理~~~ 只是比較耗時間....
另外 如樓上其他人所說 法院... 6000 這種小咖 真的不會被重視~~ 現在法院有點類似醫院掛號抽號碼牌 你不知道嗎 有些小案件 還不到一小時就結束 很趕阿 趕其他大案子 這種小案 除非自己弄很多證據 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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