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回家途中等紅綠燈時,就在紅燈切換綠燈正要起步時,後面汽車撞到我的車尾.人無受傷,有報警處理,對方說保險會處理。過了四天對方保險打來說追撞應該就他們是全責了,因為機車是上下班代步車,也跟對方保險說急需用車,保險就說可以先去車行維修並叫我拍車損及車牌的地方然後拿維修估價單,維修完成叫我先付錢拿收據再聯絡他,他會提出和解。
問題1:家人是說哪有自己先付錢的,維修完成應該是對方保險要去繳清。請問是這樣嗎?
問題2:車子送修後隔天,車行打給我說有跟對方保險聯絡是否要看車才決定維修(車行也跟保險說預估維修費用大概在15000左右),結果保險回覆說不用並表示一樣開維修估價單然後請我先付錢拿收據再聯絡他。請問如果我先付錢的話,對方保險會砍價嗎?會要求看復原的車況嗎?車行是跟我說賠償金額低,對方不會那麼無聊😂
問題3:對方提和解的話我要注意什麼?
以上麻煩大大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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