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機車最白爛的一個設計
就是後座彈簧腳踩
停車的時候碰到隔壁機車的這種設備
就是彈出來卡到機車、卡到你的腳
有的年老失修,還都卡不回去
真的是來亂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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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5999105
啥都不知道 是在哈摟嗎? "於106年1月1日起規定新型式機車新車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 是政府規定車廠的 不是車廠自己做的 ok ... 對個人沒有罰則 所以出廠後 才有人拔掉
一顆大燈燈泡才50元,有人在省這個?機車電瓶才四百多,有人在省這個?
不敗神話zero wrote:
雖然這是項爛設計,
但當你今天如果要坐後座,
你就會覺得這是個好東西,
沒這個東西,你腳要放那???
早期的設計都只能讓你腳掌放一點點撐著,
但這個飛旋踏板至少能讓人舒服的放下整個腳掌。
有問題的是騎的人,而不是這個設計,
法規改成後座未載人,沒收踏板罰五千,
這個問題馬上就解決了。
有問題的是人與法規,而不是設計。
早期沒那個大家還不是騎到那裏去
後座的人並沒有受到什麼影響
dangermb wrote:
拿掉開關硬要全時大燈,
是目前機車最爛的設計。
省了開關成本,
又能加速燈泡燈具更換,
一舉兩得。
開關還沒受害到
有留言說以前就習慣全時點燈,我也習慣阿
我沒那種車所以不是很了解
發動前就設計點燈的就是天才了,你要拔應該是設定發動後5秒自動點燈
我受害的是啟動桿被拔了
現在電池說死就死不像以前有前兆會不好發
常常騎到A地好好的要跑去B地發動時整顆電池沒電了儀表表都沒顯示
以全球市場都有販售的車,n-max、address110、偉士牌來說都後座踏板都是要使用時再自己展開的設定,也只有台灣喜歡這種設計吧
ciao115也是要自己展開,但其實前後座都可以用腳掌開啟,角度位置都剛好,當年省成本的好設計,可惜沒有後續車種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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