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怠惰的政府,教出指鹿為馬的思考。

反正就是車速分流才是治本!

一堆人在那邊特權來特權去爭取路權只是為了方便的

可見台灣人民有多們蠢,一點觀念都沒

呵呵
我也騎重機,但我也有家庭小孩,所以絕大部分時間我還是要開車!做人可以寬心但不要自私只想到自己~
之前給朋友載他騎黃牌
要進台大停車場停車
管理員不給近
我說法律規定黃牌以上要停停車格
結果管理員說什麼也不讓我們進
說是學校規定
不知道是學校大還是法律大

勁量Power wrote:
不知道是學校大還是法律大...(恕刪)

不是路邊政府的,就是看管理單位的認定。
就是因為政府的恐龍法規認定為「汽車」,所以才會變成一般私人停車場的認定與政府不同。

hevalence wrote:
我覺得重機就是機車...(恕刪)


是阿…就是有“正常路權”的機車
這點很難懂嗎?
有正常路權後就要把自己當成汽車嗎?
真是荒謬~
01難得看到深度文...特地登入上來大推

zcs0125 wrote:
你看著一頭鹿,然後指...(恕刪)
根本大錯特錯

重機和汽車一樣路權,並不是重機=汽車

嬰兒和成人有一樣的人權
但是嬰兒並不是成人
這樣你懂了沒???
台灣本味 wrote:
嬰兒和成人有一樣的人權...(恕刪)


249CC跟251CC,一個是嬰兒,一個是成人,「禁行機車」只規範前者,嬰兒和成人真的一樣有人權?還是說「嬰兒」該受到「保護」?那就該設「禁行汽車」道是吧?

大型重機路權比照汽車,那一般重機的「權力」又是誰說了算?交通部?中華民國最該廢掉的單位之一!而它掌握了全國人的用路權益!

ftyu wrote:
贊成政府應該要說清...(恕刪)


誰規定只有黑,或白

誰規定不能有第三車種?
+1
腦殘的政府只會便宜行事啊~~
偏偏一堆人還愛秀下限
真是沒藥醫嘞
zcs0125 wrote:
你看著一頭鹿,然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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