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怠惰的政府,教出指鹿為馬的思考。

ahing wrote:
這個建議好,如果大...(恕刪)


這大家一定同意,問題在誰去收費
汽車格有專人巡查,幾乎滴水不漏

這麼大範圍的機車停車格
只為找出2-3隻紅黃牌開單收費
甘屋可能這樣浪費人力?

所以....
重機要先支持所有機車格都收費
這樣很快就有人來巡查
重機停機車格日子也不遠
但是....可能先被機車族打死

還是大家抱存著如意算盤
現階段馬上開放停機車格
那不就擺明盤算著「重機不用再繳停車費了嗎」
除非錢多沒地方花,在台北市誰還會傻傻停汽車格繳費




n100t1 wrote:
四輪能運木材,運石...(恕刪)



你的論點極其可笑

那以後單人汽車上班也不准上國道了

只是從另一地到另一地嘛

又沒送貨載東西...........

vicence wrote:
這大家一定同意,問...(恕刪)

機車格收費這件事情, 其實爭議很大, 因為機車太多, 格子太少, 如果比照停車格編號收費, 那2格擠3台, 3格擠5台, 10格擠20台的情況, 要怎麼收費? 這樣不行, 違規要拖吊, 那要拖吊哪一台? 本來停在格子裡被搬出去的那一台嗎?
他XX的我沒有違規, 被人搬出去, 開了單子我還要自己舉證我沒有違規, 那個政府這樣幹事的......

jasonfire wrote:
(應注意未注意)這條一定要修,這樣大家才會盡量守法...(恕刪)

這條真的很糟糕,
守法駕駛也不能安安心心的過綠燈,因為紅燈衝出屁孩你撞到後還是「應注意未注意」,
法律不能保障守法的人,讓守法的人綠燈過得心安理得,
還得提心吊膽(住鄉下的都知道「紅綠燈」是怎麼一回事,很多闖紅燈的根本連停一下、看一下都沒有直接衝的)
這樣的法律要它何用?
現代人蠻喜歡在網路上抱怨東評論西

抱怨歸抱怨,無可厚非

若要達到目的,總得拿出具體解決辦法

人家才會聽你的


當你在想辦法解決問題找出改善方法時

相對的....

你會發現先前人家系統為何這麼做

改善後的風險,更要去衡量了

zcs0125 wrote:
你看著一頭鹿,然後指著他說是一匹馬,
因為政府立法怠惰,一句比照辦理,所以也跟著指。
政府說黑心油還可以吃,
頂新還是良心企業,而你也會信了?

這篇文章能夠活到現在...也算是個奇蹟了!!

剛剛一看....果然被回報了!!

支持你!!

zcs0125 wrote:
你看著一頭鹿,然後指...(恕刪)


十分認同

台灣的立法委員超好當的,一定不會很忙(立法)

交通問題首先要談停車問題

連舉發違規停車都要證明車內無人才能舉發紅線停車,你想這政府能幹嘛?

yoshifumi wrote:
台灣的錯誤車種分流...(恕刪)


政府應該跳出自己的井了
好好跟社會溝通一下
免得貽笑大方
正確來說應該是民意代表立法,並非政府立法,然後政府依法行政。
brotherneilss wrote:
要特別訂定重機法
然後內容都是自已要這樣,自已要那樣佔盡好處...(恕刪)

就事論事很難嗎?一定要非藍即綠?非機車即汽車?
重機有汽車的馬力與一般機車的靈活,這是事實,
現在要做的就是根據這事實,訂一個「適合」的法律,儘此而已。
目前的現狀就是用「汽車」的法規直接套上去,完全不合身也不合宜 ,
更對大家都沒好處。
(塞車時重機一台接一來塞,對汽車好處在哪?重機明明機車格停得下,一定要跟汽車搶車格,對汽車好處在哪?)
你既已先入為主,認為重機想要佔盡好處,那你看到的當然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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