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星期六,晚上7點多,從九芎湖回新竹,駕車行經新埔監理所至芎林的山路上坡途中,遠遠看到有閃光尾
燈,我就減速慢行,但靠近時卻發現兩台車並行!且一台公路車騎到馬路的中間,山路本來就不大,又是雙黃線,
你騎路中間,那叫別人開到對向車道,所以我就鳴喇叭警告,但公路車騎士卻一點靠邊的動作都沒有,依然騎在馬
路中間,沒辦法!他大哥不動小弟只好跨越雙黃線超車了!往前開,原來是約二、三十台的腳踏車隊,綿延數百公
尺。
禮讓慢車是基本禮貌,也是規則,但這位大哥的行徑是不是稍欠周詳!對四輪用路人也稍欠尊重。
抱歉!正確時間是5月二日星期六,晚上7點多,在此更正。
sportage2000 wrote:
5/2星期六,晚上7...(恕刪)
在新竹......難阿
那地方還好
像頭前溪橋是交通要道
本已有分快車道/機車道/人行道
順序也是以此類推~
而最外面的人行道比機車道還寬很乾淨無障礙連都人沒有人走
總是有單車要走機車道來擠
我記得沒錯單車在台北也是可以騎人行道不違法的
搞不懂那機車道只有兩台摩托車寬而已.為什麼每天都有單車擠機車道
人行道有三台機車寬完全沒有人走很平整不騎

我沒有玩單車
我有時下班騎單車出來運動也是騎那人行道
還可以一直看著橋邊的風景完全不用看路不用看前面.從頭騎到尾都不會有問題很好騎

多安全好騎.還有花埔隔開機車道.隨時都可以停下來有水泥花埔可坐
何必騎去擠機車道把自己搞的那麼危險那麼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