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然說騎單車是現在正是流行的一項運動,它不像機車一樣受到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束,但是也該遵守交通號誌規則行駛,不要認為你紅燈就可以任意闖。這樣很危險,要是別人不注意撞倒你,是你自己倒楣。
我經常在花東一帶看到一些5~10人團體騎單車,都是有這種情形,那就不說哪個「馬克」了。其他地方我想也差不多啦!
希望喜歡騎單車的朋友,別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隨然現在沒有配套約束。
不過我想很快的這種隨意騎不管紅綠燈的,政府也該立法約束,騎單車也要停等紅路燈。
我不是不喜歡騎單車的活動,而是該遵守的也該注意一下,別造成他人、你、我行車不安全。
抱歉話多了點,請見諒。
kafka2004 wrote:
紅燈不停只是小事啦,何必碎碎念呢 ?
紅燈右轉,任意變換車道,快慢車道不分,任意廻轉,計程車隨招隨停,雙黃線超車,外車道突然擠到內車道轉彎,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換車道不打方向燈,行人道不禮讓行人,違規停車辦事,單行道逆向,酒駕......不勝枚舉啦
這裡是台灣,別再拿闖紅燈這種小事來說了。樓主看開一點吧
恕刪)
或許吧!
腳踏車闖紅燈只是小事,但是還是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吧!不只有台灣才有這種違規不守法吧!
我也不知道當大家在停紅燈時,你闖過去心裡在想什麼!?或許心裡想闖紅燈依現在的法令罰不到我自由自在逍遙遊。
我不認為闖紅燈是小事,在花東公路上雖然路大車少騎起來真是悠閒,但是就因為路大條汽車駕駛車速都會開到離規定時速多2~30公里,要是撞上後果真是可觀。
我們也不能以為在台灣各種不合理的事物不對都要說成對的,(難道這就是香港人「成龍」說的台灣就是太自由了,所以才會亂!!!)<--『哇聽你滴謗屁』
所以我還是要說,出來玩放輕鬆,騎腳踏車團對出遊要注意自身安全,也要注意旁邊汽機車飛來橫禍撞上。
騎單車事件很自由悠閒的運動,別把它束縛起來了。
要是有了約束,再也沒有人要騎單車了,還不如騎機車或開車。(要是約束起來,最大衝擊就是製造單車業者。)